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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信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9-03-28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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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邮政编码:100017,联系电话:010-68016736)。

一、概述

2018年,国家信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网上信访模式,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质量和时效。

(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对照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督促各司室按要求严格执行。

一是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在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基础上,政府信息公开前认真履行审批程序,由承办单位、保密部门、办公室审核,研究室及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再行公开,重点在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上严格把关,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并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是继续强化网站建设平台管理。2018年11月我局新网站全面上线,对部分栏目进行了改版更新,加强了搜索功能,方便群众便捷查找所需信息。同时注重网站信息维护,定期对网站进行检查,不断提高门户网站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作用,利用信访新媒体矩阵,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工作。深入推进信访信息系统平台整合和深度应用,建成视频信访系统并投入使用,推动基层多数地方实行网络约访;积极研发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与科大讯飞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安排上海、安徽等6个省份进行试点,全面推进阳光信访高质量发展。

三是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我局根据网站改版栏目更新实际,编制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要求及公开时限。

四是加强专业培训指导。7月,在我局举办政务公开工作讲座,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从国际视野角度讲解了有关政务公开的发展趋势。11月,在我局举办的综合业务培训班上,从实务操作、制度发展等方面,专门对各省(区、市)信访工作机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培训。

(二)重点公开信访制度改革进展情况。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坚定不移推进信访制度改革,有关改革进展和成果积极向社会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新时代信访理论研究情况。扎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局主要负责同志在《求是》杂志、《人民日报》发表学习贯彻的体会理论文章。赴香港开展信访工作交流,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俄罗斯联邦总统办公厅、德国联邦议院公民请愿委员会、丹麦议会监察专员署深入开展信访领域合作,通过讲好中国故事和中国信访故事,营造了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是信访法治化建设情况。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要求,推动列入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讲解读。积极推进信访立法,加强与立法部门的沟通,组织专门力量继续做好研究论证修改完善的工作。严格访诉分离,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梳理新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依法分类处理更加深入。制定《国家信访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是督查督办情况。对重点问题坚持统筹实地督查,对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对地方后续工作不满意的事项进行实地回访督查,推动信访矛盾限期化解,督查结果在网站公开,通过群众监督倒逼责任落实。严肃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对失职渎职引发信访问题或者造成矛盾激化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对湖北省武汉市1起因失职渎职造成群众集体进京上访督查问责典型案例在网站公开曝光。

四是信访宣传工作情况。年初组织召开全国信访系统新闻发言人交流通气会,安排对年度重要会议和活动进行全媒体、多角度报道宣传。借助主流媒体开展网上信访五周年宣传;与新华网、中国政府网联合开展“市、县委书记谈信访”系列访谈;在我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学习十九大精神·信访局长谈落实”系列访谈,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开展“改革·足迹 信访访谈1+1”,开展“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剖析”、“信访e观察”、“我在基层做信访”、“枫桥经验新实践”等主题宣传活动;举办 “贯彻新思想、展示新作为、开创新局面”微信创作大赛等,通过各类主题宣传,全方位汇集展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成果,多渠道展示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或更新各类动态信息1213条,其中,新闻类信息1138条(含头条新闻、时政要闻、图片新闻、视频新闻、工作要闻、地方动态、部委动态、专题专栏等),公告板18条(含财政预算决算),法规文件11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督查事项13条,曝光台1条,探索思考6条,典型推介1条,聚焦网上信访5条,党建苑地5条,在线访谈8条,政府信息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要点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3件,同比下降188.08%,均为个人申请和信函申请。从申请内容来看,反映个人诉求的29件,占15.02%;查询个人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和结果的104件,占53.89%;要求公开信访工作政策文件或工作信息的33件,占17.10%;咨询类及其他27件,占13.99%。

(二)办理情况。193件申请中,192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1件延期办结。信函答复187件;电话答复2件;重复申请3件,根据相关规定不再答复;1件无内容,已与申请人电话沟通,请其另作申请。作出答复的189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6件,不予公开的63件(其中不属于《条例》调整范围的60件),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的2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98件。我局对申请内容、联系地址不明确的申请,均主动联系申请人,详细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工作;对不属于《条例》调整范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讲清法规政策,引导申请人正确行使申请权;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做到了主动对外公开。2018年,接听政府信息公开专线电话1100多个,均逐一认真接听并回答了相关咨询,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细致讲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共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39件,均已及时依法予以办理和答复。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法院通知应诉的情况,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主动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挖掘和扩展,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为此,将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推进更高水平的阳光信访。加快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进信访业务智能辅助系统相关模块和功能研发,将信访制度改革、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等相关要求与人工智能相结合,切实推进信访工作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为群众提供更加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深化全局主动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规范透明作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制定的各类制度文件严格把关,做到能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彰显信访工作机构公开、透明形象。

(三)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多角度,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解读和宣传。继续做好信访品牌访谈节目,组织媒体记者“走进基层信访局”等,深入解读信访工作相关政策,讲好信访故事。

国家信访局

2019年3月27日

附件:国家信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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