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信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09-11-24 来源: 国家信访局

【字体:    【打印本稿】 【关闭】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国家信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法定义务、重要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条例》自2007年4月5日公布后,局党组立即进行了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到,这是中央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按照《条例》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执行。国家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学军同志指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做好《条例》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王学军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就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制度、推动《条例》施行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司室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同时,明确各司室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职责,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按照《条例》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我们在反复研究和广泛征求各司室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下发《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监督和保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为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研究制定并及时公布《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和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作出详细规定,确保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依法及时获取我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与此同时,我们根据《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积极做好对局内政府信息的梳理工作,顺利完成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同时,与新华网(目前负责代为管理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协商,按时在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开通"信息公开"专栏,为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信息提供了便利。

三、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08年,我局完成了《条例》施行前期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并且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主要有:一是机构职能类的信息,公开了我局职责、局领导简历、内设机构等;二是法律法规类的信息,公开了《信访条例》中英文版、《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三是业务工作类的信息,公开了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规则和流程等;四是其他类的信息,公开了涉及综合信息、典型经验、队伍建设方面的内容。这些政府信息,均以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为平台,做到了及时对外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0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通过信件方式提交,均已视情及时给予回复。其中,对属于公开范围的1件,已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对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1件,已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08年,我局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08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的公开程度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还不够及时快捷等。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通过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用;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三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四是进一步强化局内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的责任,切实有效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继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国家信访局

2009年3月24日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0/09/23 15:3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