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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国家信访局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123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6-03-24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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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7123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信访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各级信访工作机构支持和配合政法机关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建议所提的9项工作措施中,有多项与我们正在开展的工作是一致的。

一是严格实行访诉分离制度。要求各级信访部门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让当事人切实感到依法律程序就能公正有效解决问题;坚持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并积极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使他们的合法合理诉求通过法定途径得到解决;尊重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结论,维护法律权威,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有关职能部门一并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等工作。

二是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形成各自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清单,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法处理信访问题,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处理好信访部门与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上下级的关系,按照《信访条例》等法规制度规定,列出国家信访局职责清单,依法履行职责;各职能部门将梳理出来的法定途径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与信访部门和业务联系紧密的相关部门做到信息互通、工作协同;各职能部门及时把清单下发本系统,检查督促下级部门执行和细化配套措施,做到标准一致、途径一致。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现“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三是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制。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出台改进复查复核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信访事项终结退出机制;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公开听证、会商评议等方式进行复查复核,提高复查复核质量,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每一起复查复核事项都经得起检验。

四是开展信访立法调研和论证。国家信访局将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制定工作方案,及时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实践经验,做好信访立法调研和论证,争取尽早列入立法规划。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按照中央精神,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并积极探索,研究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希望你们继续关注并多提宝贵意见。

国家信访局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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