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委书记访谈
县委书记访谈

上海市杨浦区信访办:高位推动树权威 创新方法求实效 积极构建信访大督查格局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6-04-06 来源: 国家信访局

【字体:    【打印本稿】 【关闭】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下,在市信访办指导推动下,我们聚焦杨浦区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将信访督查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在“谁来督”上整合资源,在“督什么”上制定清单,在“怎么督”上创新方法,努力形成信访大督查工作格局,不断树立和强化信访工作权威。

一、高位推动,整合资源,积极构建大督查格局

我们积极整合力量,纵向、横向、外向拓展资源,推动信访督查从“一家独做”向“多家合作”转变,从“闭门督查”向“开门督查”转变,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互通的工作局面。

一是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区委、区政府不仅将化解突出矛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还将信访重点工作、重要矛盾化解纳入党委、政府督查范围。同时,依托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区委副书记定期召开督查专题会议,统筹协调全区信访督查工作,明确督查要求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重点专项督查。

二是部门联动,左右协同。一方面,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优势,以及信访部门掌握情况、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开展联合督查,提升督查工作专业性和有效性。近年来,我们先后与区维稳办就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与区公安分局就社会治安类信访事项、与区委组织部就干部履职类信访事项、与区法制办就政策法规类信访事项建立了联合督办机制。另一方面,将信访督查纳入全区信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明确要求信访督查要完善制度、落实专人,实现信访督查责任传递。

三是外向拓展,内外互通。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既是信访矛盾的发现者、观察员,也是矛盾化解的推动者、督查员。我们积极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甚至是信访群众参与信访督查,拓展督查视角、接受社会监督,既规范信访督查工作本身,也促进有权处理部门落实矛盾化解主体责任,以督查促化解,以督查树权威。

二、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着力树立督查权威

我们聚焦“个案处理、过程控制、源头防范”三方面,不断丰富督查清单,深化督查内容,通过督好信访工作的“点、线、面”,全面压实信访工作责任。

一是聚焦重点个案,“点”上突破。我们将每月区各部门、各街镇梳理上报的三类重点信访问题,即责任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引发的信访问题,诉求合理合法但长期积累、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群众评价不满意、处理意见不落实的信访问题,全部纳入区信访突出矛盾数据库,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开展督查督办,即对信访人数多、群众反应强烈的,必须纳入信访稳定例会督办平台;对时间跨度大、涉及部门多的,必须纳入分级分责工作制度督办平台;对涉及民生问题、情况紧急的,必须纳入每周四区领导接访督办平台。很多 “硬骨头”矛盾因此得到有效化解。

二是聚焦过程控制,“线”上把控。推动信访督查由“注重结果”向“注重过程”转变,实现信访事项的全过程、全方位、动态化管理。我们依托信访信息系统,对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开展动态把控,及时督促、纠正各责任单位登记、转送、交办、受理、办理、答复、送达等各个流程环节做到依法、依规。依托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点建设项目中的稳定风险点进行督办,推动相关部门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将信访矛盾预防和化解在初始阶段。

三是聚焦初信初访,“面”上覆盖。督促指导各单位在初次信访事项办理上做到“三看四问五审”,即一看矛盾诉求是否合理或部分合理,二看矛盾成因和时间跨度长短,三看矛盾涉及的广度和趋势。一问责任单位是否进行,二问属地单位是否开会协调,三问职能部门是否答复相关政策,四问信访人对处理过程是否满意。一审信访事项定性是否准确,二审引用法规条文是否正确,三审工作程序是否依法依规,四审书面记录是否完整详实,五审救济渠道是否详尽告知,有效防止了来信变来访、初次变重复。

三、创新方法,明确目标,不断提升督查实效

我们不断探索创新信访督查方式方法,以带头督、实地督、阳光督、跟踪督、问效督,积极打通信访工作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带头督。对区领导联系的信访事项,每年制定清单,由22位区委、区政府领导带头推动化解,实行每月督办,落实“一个积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册卷宗”,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效应,起到了“化解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2015年区领导联系信访人共85件,最终化解81件,化解率达95.3%。领导联系信访人制度的实施,实现了群众与领导干部“零距离”沟通。

二是实地督。借去年中央信访督查组来我区实地督查和市信访办多次专项督查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区信访工作实地督查机制。对办理过程中发现责任单位处理有瑕疵、对需要现场验证的、对未能做到“案清事明”的,一律纳入实地督查范围,通过实行上门查看、约见信访人、听取个案汇报等方式,推动矛盾化解。

三是阳光督。切实用好听证、律师、媒体督查“三大手段”,以信访督查透明公开促矛盾化解公平公正。一是将公开听证作为重复信访事项督查的必经关口。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委干部、社区居民代表等参与听证会,并将听证会结论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依据。二是将律师参与作为疑难复杂事项督查的专业保障。通过接待群众、出具意见书等,在督查过程中推动解决了大量“棘手”问题。三是将媒体监督作为突出矛盾督查的有力支撑。杨浦汽配城、小龙虾盖浇饭、马路菜场等一些突出矛盾通过邀请媒体参与督查,在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进展等做法,助推矛盾化解,赢得群众满意。

四是跟踪督。将跟踪督查贯穿于信访流程的始终,针对一般转交办的信访件,在登记之日后实行15天电话提醒、25天书面催办、30天上门督办,限期后未办结的全区通报,并建立信访办、责任单位、属地单位三部门联系人制度,每日沟通进展情况,确保及时掌握矛盾情况,预判矛盾走向,避免小矛盾拖延成大矛盾。同时,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事项进行回访核查,认真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切实增强督查的执行力。

五是问效督。注重加强对督查结果的运用,体现督查权威。将督查结果作为信访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将督查结果实行定期通报。对督查中信访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处理和解决信访问题不力导致矛盾激化、造成重大上访事件的,积极履行三项建议权。同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群众信访大数据的重要内容,通过统计分析,服务科学决策。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按照国家信访局和市信访办关于加强信访督查工作的要求,继续加大信访督查力度,加强统筹督查工作,提升督查工作效能,进一步总结成功经验和问题不足,真督实查、凝心聚力,切实推动信访制度改革措施落地落实,不断推动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0/09/15 18: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