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6日,国家信访局派出督查组,就天津市宝坻区李某某反映的土地租用协议未征求村民同意且亩数不准确、未签订合同强行流转土地等问题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李某某,男,天津市宝坻区人。2017年2月以来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反映东霍各庄村委会与鸿鑫公司签订土地租用协议未征求村民同意且亩数不准确、未签订合同强行流转土地植树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关于霍各庄镇政府与东霍各庄村委会强行流转土地植树,不与村民签订流转合同等问题。2016年2月25日,东霍各庄村召开村民会议,研究通过《东霍各庄村土地流转调整及分配方案》,将包括李某某承包地在内的部分耕地流转给霍各庄镇政府用于铁路两侧绿化植树,没有与李某某签订个人土地流转合同,但以村民会议的形式征求了李某某意见,李某某等签字同意。2017年起发放土地流转金,李某某已领取。关于村委会与鸿鑫公司签订土地租用协议时未征求村民同意,且协议亩数不准确问题。天津市鸿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冷库项目由于土地使用面积不够,有偿使用水利站前东霍各庄村部分集体建设用地。2016年10月28日和11月20日,东霍各庄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将该地块30年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鸿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冷库建设,并签订协议。协议只规定了四界范围,后村委会进行实地丈量,确认范围内用地约为2.6亩。李某某在丈量时把协议四界范围外原道路及水利站工作路计算在内,为4.2亩,与实际协议约定范围不符。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宝坻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区政府包案领导面对面与信访群众交流沟通,对其生活困难开展关心暖心工作。二是成立宣讲工作组,入户宣传土地流转等相关政策,做到公开透明,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三是落实落细对村民自治的指导,与群众交流交心,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