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事项
2019年5月17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成督查组,就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李某反映的棚户区改造逾期回迁问题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李某,女,现住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2018年6月以来向国家信访局反映,2011年长春市二道区政府实施棚户区改造,承诺2年内交付回迁房,但至今未回迁入住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2009年长春市二道区“邹家碗铺二号地块”被列入市级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单位为四川盛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因拆迁进展缓慢,回迁房无法开工建设。2016年区政府将项目改造主体变更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于该公司无法按项目实际发生成本进行交接,2018年区政府再次变更改造主体为长春市朗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831户选择货币安置,补偿款和过渡费已发放完毕;133户被拆迁人要求回迁安置,过渡费已发放至2019年9月;回迁楼正在施工建设中。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二道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细化任务清单,倒排工作进度,确保回迁房建设、交付和分配全过程让群众满意,2020年底完成回迁安置。二是妥善解决遗留的拆迁协议主体变更、手续审批完善等方面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度,避免产生新的信访问题。三是定期走访群众,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主动回应关切,对生活存在困难的群众,及时帮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