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9日,国家信访局会同生态环境部组成督查组,就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栾某反映的泰州光电产业园区内企业排放废气废水污染环境问题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栾某,男,住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引江新村。2016年3月以来,栾某多次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反映泰州光电产业园区内企业排放废气、废水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要求解决。
二、核查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泰州光电产业园2009年建成,栾某所在的江都区浦头镇引江新村东野、永兴2个村民小组位于泰州市引江二河东侧,属扬州市地界,与泰州市相邻,被泰州光电产业园三面环围。2014年下半年,园区内可胜科技(泰州)有限公司化工产品投产,村民开始反映环境污染问题。可胜公司环评批复及验收手续齐全,监测数据显示排放达标,但村民小组与园区界河失于治理、水体黑臭,大量务工人员聚集,垃圾遍地、污水横流,居住条件较差。2019年5月,省民政部门明确将东野、永兴2个村民小组划归泰州市,9月1日前完成区划调整后,尽快启动村民拆迁安置工作。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扬州和泰州两地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决定和相关会议精神,将江都区浦头镇引江新村东野、永兴两个组整体划归泰州市海陵区,9月1日前区划调整到位。二是泰州将该地块纳入整体规划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拆迁安置工作计划。三是两地主动对接,扬州市加强对该村的治安管控、消防安全检查、防病防疫指导等工作,确保过渡期群众生活环境整洁有序;泰州市加强对产业园区环境监测,确保不发生污染问题;两地协同做好区划调整及拆迁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