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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张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9-07-22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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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6日至17日,国家信访局派出督查组,就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张某反映的住房安置问题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张某,女,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东河村村民。2018年11月以来代其母亲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反映该村382户安置户住房安置协议未落实,预收的街道设施费未返还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关于382户安置户住房安置协议未落实问题。2011年至2012年,苍南县龙港镇东河村土地因建设需要被大量征收,当地政府提供21.26亩土地用于安置村民、建设房屋。村委会与382户村民签订了安置协议,村民选择由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80-120㎡户型的安置房。土地出让竞拍时,该公司因竞价高放弃竞拍,安置房地块被中瓯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拍得,导致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原协议无法履行。对此,东河村从土地出让金分成收入中,给予每户村民22.2万元货币补偿,另有部分结余。张某不认可补偿标准,要求给予33万元补偿。经解释疏导,张某已领取了安置补偿款,尚有19户未领取。关于收取每户3万元街道设施费未返还问题。该笔经费已被东河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没有足够的资金返还。2018年9月26日,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待村里有足够资金后再予支付。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温州市苍南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村务公开力度,将安置政策依据、土地出让金分成比例及原有安置协议无法履行的有关情况详细告知村民。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尽快落实剩余19户补偿款领取事项。三是结余的土地出让金尽快分配给村民,每户3万元的街道设施费将分期分批返还村民。四是苍南县针对旧城改造、土地征用方面的信访问题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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