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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姚某某等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7-07-28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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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3日至24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土资源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组成督查组,就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姚某某等人提出的开发区棚户区大黄山建设项目尽快交房、提高过渡费标准等诉求,通过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座谈,查阅资料、查看现场、与相关信访人见面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姚某某,男,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村民。2015年7月、2016年3月,姚某某等人先后到徐州市接访中心、国家信访局走访,反映2013年大黄山村实施旧村改造拆迁400余户,承诺18个月交房,但至今安置房未按期交付使用,过渡费没有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要求协调解决。

二、核查情况

(一)信访人反映大黄山村旧村改造项目村民未取得安置房的问题属实。该项目系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大黄山村旧村改造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承担旧村改造经费,选址安置村民。2013年,开发区征迁管理办公室启动了征收拆迁工作,230户需安置房屋。2013年4月,村民委员会与姚某某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18个月交房。2014年5月,原建设单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开始组织安置地块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2014年9月,开发区规划局审批了建设规划方案,设计建筑面积12.96万平方米,安置房23栋。2014年12月,市建设局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

但是,截至2015年7月姚某某等人到徐州市接访中心走访,历时29个月安置房项目未开工建设。由于诉求没有实现,2016年3月姚某某等人到国家信访局走访。截至该走访时点,开发区管委会明确了由徐州金桥国际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棚户区改造大黄山建设工程,该项目先后办理了大黄山建设项目意见书、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征收转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是未办完施工手续。

(二)信访人反映实际发放过渡费标准未达到协议约定标准的问题属实。根据《徐州经济开发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徐开管〔2006〕362号)规定,过渡费标准为每月4元/平方米,从村民交房之日起付到安置房交房日期为止,开发区管委会需向165户村民发放过渡费。在与姚某某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每月过渡费为640元,按季度定期支付;同时约定超过18个月未交房,过渡费标准翻倍。2014年12月起,根据《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办法》(徐开管〔2014〕109号),开发区管委会将过渡费标准调整为每月6元/平方米,支付姚某某每季度过渡费2880元。经调查了解,过渡费一直按季度正常发放,中间没有间断。

但是,对超过18个月未取得安置房的村民,没有按照翻倍标准支付过渡费,也没有主动向村民解释过渡费支付方式。针对姚某某等信访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答复,按照标准翻倍部分的过渡费,将在交房时结算。经向姚某某、刘某某两位信访人了解,他们希望能得到政府部门付款承诺,由于安置房没有动工,2016年3月到国家信访局走访,再次提出提高过渡费标准的诉求。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调整了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区安置房建设;成立了大黄山安置房项目现场建设指挥部,由建设局局长(区党工委委员)负责,街道办、代建办等部门人员参加,全力推进工程建设。二是徐州金桥国际商务区有限公司作为建设责任主体,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同时抓进度、质量和安全,推进大黄山安置房建设,逐一明确基础施工、主体封顶、单体竣工、附属配套等分项工程每月施工进度,确保2018年10月交房。三是开发区管委会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督查制度。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每月按施工时间节点,抽调规划、建设、国土、征迁、街道以及部分群众代表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每月召开安置房建设例会,通报情况、协调问题、处理矛盾、确保进度。四是排查全区征收拆迁过程中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落实到位。全面开展好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工作,统一征地拆迁安置标准,促进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平稳、和谐、有序开展。超期翻倍的过渡费将于第三季度全部发放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是针对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及时调整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推进登记发证工作。同时,按照《信访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信访问题办理,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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