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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陆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7-05-16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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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1日至12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组成督查组,就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陆某网上投诉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陆某,男,住址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平和街道。其于2015年4月30日、2016年3月8日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反映,2010年3月,锦州市155厂428户住宅经锦州市政府批准进行危房改造,约定2年内回迁,但截至2016年3月没有任何回迁迹象,以及租房补助款被拖欠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一)信访人反映关于未按时回迁的问题属实。2003年6月26日锦州市政府会议纪要(锦政纪〔2003〕39号)显示,锦州市155厂危旧房改造集资建房项目得到过市政府认可。从锦州市太和区发改局相关批复文件载明的情况看,该项目也正式得到过批复,但始终未实质性启动。2007年8月1日,155厂与辽宁实特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关于锦州一五五厂家属区危旧房屋改造协议(集资建房)》,但因该公司一直未履行协议,2009年10月19日协议解除。同日,营口坤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接手该项目,并与155厂签订了改造协议书。2010年2月,155厂危旧房改造集资建房办公室(临时机构)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同年3月委托太和区拆迁公司正式启动拆迁工作,完成拆迁285户(另有140户未拆迁),并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约定回迁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1日,但该公司未能履行协议,2016年9月12日协议解除。2016年12月2日,太和区人民政府与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宝地集团正式接手该项目。虽然开发商几经变迁,但从2003年该项目提出至今已近14年,一直没有兑现对群众回迁的承诺。

(二)信访人反映租房补助款(过渡期补偿费)被拖欠的问题属实。经查阅相关档案并与信访人当面核实,营口坤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三次向动迁户发放过渡期补偿费,分别为2012年8月发放52万元、2014年10月发放52万元、2016年1月发放54.35万元(太和区财政局借支);2016年11月,按照市、区两级研究的意见,锦州市太和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动迁户发放81.32万元。合计发放4次共239.67万元。目前,按照半年一发的既定安排,2016年下半年的过渡期补偿费尚未发放,共81.32万元。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太和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由太和区政府督促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按项目新规划图开工建设,分期启动,先行保障回迁房建设。二是抓紧完善相关手续,保证该项目建设施工。三是在土地招拍挂时,将安置285户回迁户作为前置条件。四是该项目群众回迁安置部分,享受2003年6月市政府批准的相关棚改政策。五是动迁户过渡期补偿费,按照半年一发的既定安排,依政策标准按时发放,区政府筹措资金,确保于2017年6月底完成发放。六是组织相关部门与该项目回迁群体代表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定期接待回迁户代表,向回迁户通报项目进度情况。区委、区政府向动迁户承诺,2017年底回迁楼主体完工, 2018年回迁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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