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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王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7-05-16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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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5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组成督查组,就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王某网上投诉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王某,男,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五峰山街道庄家庄村村民。2016年9月以来先后3次在国家信访局网站投诉,反映2010年11月,他们父子二人的房屋在旧村改造中被拆除,至今未予回迁安置;近两年过渡安置费被拖欠;逾期未安置也未续签合同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一)信访人反映他们父子二人房屋在大柿子园社区旧村改造中被拆除,至今未予回迁安置问题属实。1987年王某父子购买了文昌街道大柿子园社区的居民用房。2010年4月,济南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济农建改办字〔2010〕9号)同意大柿子园社区城中村进行改造。同年10月,大柿子园社区与福州汇侨投资公司签订联合开发改造协议,约定:开发商交付该社区25万平方米安置房和生活保障房,550亩捆绑经营用地由福州汇侨投资公司开发建设。2010年10月、2011年10月,王某父子的房屋先后被拆除。根据2010年8月大柿子园社区制定的城中村改造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王某父子各享受一套120平方米的安置房。2014年7月大柿子园社区一期安置房竣工,由于房源不足,王某父子等人未能回迁。2014年11月王某父子与社区签订补充协议,约定2017年12月31日前二期安置房建成后对其进行安置。后由于开发商建设资金不足,导致二期安置房至今仍未开工,引发信访人投诉。

(二)信访人反映近两年过渡安置费被拖欠问题属实。按照大柿子园社区与村民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自搬迁之日起,每人每月发放100元过渡安置费,直到回迁完毕。2010年10月至2014年10月,王某父子分别领取过渡安置费14400元。2014年10月一期安置房分配后,大柿子园社区研究决定对未能回迁安置人员,每户每月发给500元过渡安置费。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王某父子分别领取过渡安置费6000元。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王某父子分别领取过渡安置费3000元。后由于社区资金紧张,过渡安置费被拖欠。为此,文昌街道办事处帮助大柿子园社区筹集资金67.2万元,于2017年3月28日给王某父子补发了1.2万元过渡安置费。4月12日其余112户的过渡安置费全部发放到位。

(三)关于信访人反映逾期未安置也未续签合同问题不属实。文昌街道办事处大柿子园社区于2014年11月13日与王某签有补充协议。信访人称由于时间较长,他记不清了。

督查组于2017年4月15日约见了信访人,其表示已清楚地方政府在村民回迁安置中所做的工作,过渡安置费也已发放到位,对此感到满意。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长清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方案。成立社区改造项目推进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确保2018年春节前办好安置房建设手续,春节后动工建设。二是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和宣传引导工作,加强与开发商沟通交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督促社区及时发放过渡安置费。三是规范信访事项办理,落实首接首办责任,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和化解率,确保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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