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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山东省胶州市冷某等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7-05-16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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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2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组成督查组,就山东省胶州市冷某等5人信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冷某,女,山东省胶州市三里河楼子底村村民。2017年3月6日,冷某、马某等5人到国家信访局走访,反映2013年10月该村进行旧村改造,2016年5月底回迁安置房建好,6月底村委会组织抓阄选房,认为安置房没有验收手续,要求对房屋进行验收;回迁安置住房质量存在安全隐患,与公示户型不一致;延期回迁要求支付违约金等。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一)关于反映分配的安置房没有验收手续,要求对房屋进行验收的问题。胶州市楼子底村是城中村,共有378户936人,村民已无基本生活口粮田,村集体也无收入来源,村中设施落后、居住环境差,村民对于旧村改造的愿望十分迫切。2012年5月,村委会就旧村改造一事组织了入户调查,98%以上的村民表示同意。2012年7月,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向胶州市政府提出旧村改造申请。2013年8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了楼子底村旧村改造建设用地手续。2013年10月25日,村委会与全村村民(含冷晓英等5名信访人)签订了《楼子底村搬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签订后,村委会委托代建公司进行旧房拆除和安置房建设, 边建设边补办相关手续。2014年5月,该村在办理安置区土地使用证时,因地上附着物存在权属争议,致使土地使用证以及后续的规划、建设、验收等一系列手续无法办理,信访人所反映的“安置房没有验收手续”的情况属实。经胶州市政府协调,地上附着物权属争议现已解决,2017年4月12日,胶州市国土局为安置区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随后,胶州市规划局将在17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审批手续,建设、消防、验收等后续手续计划在两个月内全部完成。

(二)关于反映回迁安置住房质量存在安全隐患,与公示户型不一致的问题。楼子底村安置房由青岛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代建,青岛永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施工,青岛泰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同时,三里河办事处协调胶州市建设局安排安监员、质监员对房屋安全和质量进行了把关,村里成立了质量监督小组,对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督。此外,在村民回迁前,代建单位委托具有房屋鉴定资质的青岛建国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对安置房质量进行了鉴定,结论为:该工程结构体系、混凝土抗压强度、钢筋配置与截面尺寸等均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安置房户型是由村委会提议,代建单位提供方案,经村民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的,户型图定稿在施工前向村民进行了公示。约见信访人时了解到,安置房的户型与公示的户型图是一致的,所谓户型不一致是由于信访人看不懂户型图中的电梯标识引发的误会,故信访人所反映的“回迁安置住房质量存在安全隐患,与公示户型不一致”的情况不属实。

(三)关于反映延期回迁要求支付违约金的问题。《楼子底村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中明确约定,旧村改造临时过渡期限为30个月,自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该村实际回迁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确实延期交房2个月,信访人反映的“延期回迁”情况属实。《楼子底村旧村改造总体方案》中明确规定,逾期交用房屋,应按实际超出期限给予补偿。据此,村委会于2017年4月11日将违约金一次性足额发放给了信访人。

督查组于2017年4月12日,约见了信访人冷某和马某,其表示已了解房屋验收手续办理的进展情况,实地看过安置房后,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已于4月7日签订选房协议,此信访事项已化解。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胶州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决策依法合规。二是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媒体宣传、发放明白纸、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为群众解疑释惑,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动问题及时就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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