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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孙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7-05-16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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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2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组成督查组,就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孙某反映的还建房至今未落实、过渡费低的问题,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孙某,男,祖籍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佛祖岭地区,户籍地为洪山区。2016年8月,孙某网上投诉,反映2009年与区政府签订拆迁协议,约定3年内给还建房,但至今未落实,同时反映过渡费低的问题。

二、核查情况

(一)反映还建房至今未落实的问题属实。2005年8月,东湖高新区启动佛祖岭地区征地拆迁、土地储备工作,拆迁还建房总规划253万㎡,目前已建成分配136万㎡,共12516套,未完全建成交付的区域包括E、F、G、H、大邱四期、湖口三期共计117万㎡,尚欠10763套待交付。

经查,信访人被拆迁房屋位于佛祖岭大邱村,其房屋所在区域规划用途为大邱四期还建房建设用地,按还建政策,孙某应在大邱小区还建。大邱小区规划共建设四期还建房,目前已建成三期,其中一、二期于2005年前后分配完毕,三期于2010年1月分配完毕,四期正建。在前三期还建房分配时,孙某未签订拆迁还建协议,未能赶上分房。同时,根据还建房分配原则,2009年之后建成的其他还建小区均对口优先安置其他村村民,且各还建小区供需矛盾均较为突出。孙某一家户籍已迁出,系大邱村外籍人口,按分配原则,孙某不能享受提前分房。

(二)反映过渡费低的问题属实。2006年,东湖高新区出台《关于托管区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细则》,用于指导佛祖岭、豹澥区域拆迁还建工作。依据该细则,佛祖岭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拆迁补偿过渡费标准为360元/人/月,办事处每月向孙某一家支付过渡费1080元。但近年来房屋租金不断提高,已签协议的拆迁户在外租房支出压力较大,迫切希望尽快交付还建住房。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东湖高新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区涉及拆迁还建进度过缓导致的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妥善解决。二是加快完成佛祖岭地区还建房建设项目,倒排工期,确保拆迁群众尽快还建到位。三是做好佛祖岭地区征地拆迁、还建房分配政策及方案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拆迁还建的政策依据及各方为群众排忧解难所做的工作。四是对过渡费低的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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