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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刘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7-05-16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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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1日至13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组成督查组,就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刘某反映棚户区改造问题,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刘某,男,户籍地为荆州区郢城镇荆北村。

2016年9月刘某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反映2011年因棚户区改造,郢城镇荆北村47户居民与荆州火车站四维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指挥部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按照1:1比例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但至今仍未得到还迁房。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该项目属于20l0年荆州市政府确定的棚改项目。2011年2月由荆州市旭城投资开发公司与荆北村签订协议,开发运作(后由四维置业公司接手)。有47户居民与开发商签订补偿协议并拆除房屋,协议还建面积13564.6平方米。该项目建设中存在高息借贷、违法建设和违规销售还建房、征迁安置补偿资金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2014年1月27日,四维公司资金链断裂,实际控制人何某失联,导致停工。市政府多次研究处理项目遗留问题,目前已制定解决方案。该项目涉及的47户居民中,已有38户实行货币安置。2017年3月7日信访人刘某也重新签订协议,领取了87万元补偿款。还有9户正在积极协商中。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荆州市政府、荆州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对刘某等38户已经重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群众进行回访,确保落实到位,不发生新的群体性信访问题。二是对尚未重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9户居民,抓紧落实现有解决方案,力争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补偿安置工作。三是举一反三,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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