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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鞠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6-10-26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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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4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等组成督查组,就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镇建设村鞠某来信反映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与信访人家人见面等形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鞠某,女,户籍地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镇建设村。2014年4月以来,鞠某多次写信反映,2014年4月,区、乡、村三级领导非法取代承包人合法权益,将20多万平方米高产农田卖给水稻研究所和李某做非农建设,以及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违规截留补偿款和部分村民被打伤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一)信访人反映2014年4月区、乡、村三级领导非法取代承包人合法权益,将20多万平方米高产农田卖给水稻研究所和李某做非农建设的问题不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地块位于东风区建国镇建国村村西佳抚公路北侧,土地使用面积21.4681公顷,为一般耕地,用于北方寒地水稻种子研发交易园区项目。征收土地前,建国镇建国村召开了村两委会,经会议研究同意对该土地进行转让,东风区政府按规定进行了土地征收公告,并上报国土资源部门审批,批文为黑政土〔2014〕第225号。

(二)信访人反映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违规截留补偿款问题不属实。该土地征收过程及补偿款使用,村集体按照黑政发〔2011〕51号文件、《佳木斯市征收土地暂行规定》和补充规定,以及佳政布告的〔2015〕13号文件执行,土地补偿标准为区片价每平方米60元,按“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在支付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后,30%应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兴办企业和被征地农民的住房补助;70%专门用于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解决新的房屋用地”之规定,区片价的70%,即每平方米42元用于失地农民补偿。

(三)信访人反映土地征收过程中部分村民被打伤问题不属实。在征地过程中,没有被征用土地农户反映被殴打的情况,也没有被征地农户到公安机关报案。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信访基础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东风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信访业务学习,提高整体业务水平。定期对全区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把规范受理办理程序贯穿工作始终,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严格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二是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努力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完善工作环节,实行首问责任制,提高群众来访一次性办结率,严禁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三是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领导包案下访,强化督查督办,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彻查案件卷宗,进行实地现场核查并回访信访人,确保复核答复意见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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