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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胡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6-10-26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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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4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组成督查组,就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胡某网上投诉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胡某,男,37岁,住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谢家集街道湖滨社区谢家集队。2015年9月和11月,胡某两次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反映他们现在居住的是1983年淮南矿业集团因老居住地采煤沉陷建设的过渡安置房,现房屋变成危房。在安置工作中,市、区政府和矿业集团相互推诿,迟迟不给他们分配已建好的安置小区,导致新房盖好多年未住就已破烂不堪,要求尽快分配安置房。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胡某反映的主要问题属实。

湖滨社区谢家集1-4队居民,系淮南市谢家集区原陶圩乡刘岗村村民,受淮南市统配煤矿采煤沉陷影响,分别于1983年、1989年搬迁至湖滨社区谢家集自然村,搬迁后户口转为城镇户口。

2004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安徽省淮南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投资〔2004〕124号),批准淮南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立项。同年7月,淮南矿业集团土木建筑专业委员会鉴定确认采煤沉陷治理范围内受损严重的公房12704户符合整体搬迁安置,谢家集自然村未能纳入项目第一阶段搬迁安置范围。

2012年8月31日,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了《淮南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搬迁安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2年第1号),原则同意在搬迁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后,对湖滨社区谢家集1-4队居民进行搬迁安置。此后,谢家集区政府先后开展了谢家集自然村居民调查登记核查、建立居民房屋档案、拟定搬迁安置实施办法等工作。

2015年1月23日,淮南矿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完成8个安置小区的竣工验收,项目第一阶段即受损公房的安置工作也基本结束。同年下半年,市沉治项目办向谢家集区政府移交新家园小区460套房源用于安置谢家集1-4队居民。由于责任不清,该小区这部分房源缺乏管理,致使部分房屋门窗被破坏、电线被盗窃,已不具备安置居住条件。经反复协商,2016年3月11日,区政府与市沉治项目办于签订安置房移交协议,接收了安置房源,并启动了安置房维修工作。2016年3月2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安置方案》,并报市沉治项目办备案。信访人胡某对谢家集区政府按收房源后的工作进度表示满意。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推进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工作进度、安置小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淮南市委市政府制订了整改措施:一是成立由市长任组长、淮南矿业集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推进谢家集1-4队的搬迁安置工作。二是采取县级领导包片,部门(街道)负责人包户,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方案,释疑答惑。三是5月底前完成房屋维修,认真开展新一轮核查登记,进一步细化完善安置方案,邀请群众代表全程参与监督,10月底完成搬迁安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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