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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贾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6-10-26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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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4日至25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组成督查组,就贾某网上投诉反映的问题,通过与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座谈、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约谈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贾某,男,户籍地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白莲坡镇人。贾某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多次向国家信访局投诉反映:2014年3月27日,蚌埠市三缘鱼粉有限公司接到通知,为配合涂山风景区上山道路绿化工程将拆除其部分厂房,3月30日由涂山风景区管委会出具拆除证明,拆除其厂房大门、门房及部分院墙,但一直未签订补偿协议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查,信访人贾某反映问题属实。

2014年2月,禹会区实施涂山禹王宫整体配套建设工程,“蚌埠市三缘鱼粉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代表贾某)厂址位于该工程之一的禹王宫上山道路绿化工程征收范围。厂区总占地6亩,其中4.98亩为国有划拨土地,1.02亩为非法占用农用地,建筑总面积387.09m2。2014年3月30 日,涂山风景区管委会向贾某开具拆除证明。拆除证明称,为配合涂山风景区禹王宫上山道路两侧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建设,提前对贾某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部分拆除。证明中明确了拆除具体项目,且注明因补偿安置未达成一致,未签订协议。此次拆除共涉及厂区西部土地约468 m2,三处房屋84.68 m2和院墙353.13 m2。

2014年3月,禹会区涂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蚌埠市三缘鱼粉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附属物价值进行评估,5月出具评估报告,报告显示在估价时点的土地、房屋、附属物等公众市场价值合计1198598元。此后贾某根据评估报告和初步补偿意见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认为水井、地坪垫层等项目估值过低,且未给予搬迁补偿和搬迁奖励,经核算提出补偿金额合计313.88 万元。

2014年12月6日,禹会区召开征迁项目专题会议,明确“蚌埠市三缘鱼粉有限公司”国有土地有效面积仅限于其国有土地证证载面积,并按证载面积给予补偿。土地补偿面积核定为3321 m2(约4.98亩)共计47.82万元。2016年3月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重新对水井和地坪垫层进行评估,调整水井价值为2.7万元,新增地坪垫层价值9.3 万元。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26号令《蚌埠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给予补偿补助费13.54万元,搬迁费0.34万元,搬迁奖励费6.71万元,停业损失费1.63万元。房屋和附属设施设备(除水井、地坪垫层)估值执行原估值分别为19.9万元和51.83万元,以上合计153.77万元。

经双方多次协商,2016年3月8日,涂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与贾某签订《三缘鱼粉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并约定三缘鱼粉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7日内腾空房屋,涂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90日内向三缘鱼粉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全部补偿款。目前因未到达限定期限,贾某未收到补偿款项。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征地拆迁程序、群众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禹会区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征迁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二是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高综合素质。对工作人员开展征迁法规业务培训,强化工作纪律,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三是进一步规范信访业务,推动解决诉求。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提升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督促责任单位尽快落实补偿协议,避免信访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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