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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周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6-10-26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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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4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就娄星区周某反映其房屋一地两证等问题,在前期交办核查的基础上,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约见信访人、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了实地抽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周某,男,娄底市娄星区乐坪办事处新建居委会三组居民。

2007年以来,周某多次反映其父在户籍地拥有239.3平方米的房屋一栋,2001年市燃气公司拟征收用于建设调压站,在未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也未进行强拆的情况下,市国土局将该宗地的使用证发给了燃气公司,致其翻新改建住房的申请无法获准。

二、核查情况

(一)反映其房屋一地两证的情况属实。2001年市燃气公司需拆迁在师专院内的燃气调压站,拟在育才路改造安置基地中征拨287.32平米作为新调压站建设用地,其中包括周某房屋所占地。按照当时政策,周某可在育新移民街获得70平米安置基地,但其要求安置105平米。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也未采取强拆措施,但此时燃气公司土地征用手续已完成,相关费用也已补偿至村集体。2003年燃气公司改制,资产急需整体转让处置,市政府要求将未实施完征地拆迁的土地列入资产整体打捆转让,先发放土地使用证,再由市政府启动强拆程序。因此,市国土局将该宗地使用权证发给燃气公司。2004年周某兄弟二人继承其父房产后,市国土局也为其换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造成一地两证的事实。

(二)反映原地翻建房屋一直未获准的问题属实。2003年,周某开始申请新建住房,但因该地已划给燃气公司,存在产权争议,其申请未被批准。2006年市规划部门规定,城市主干道两旁临街区域个人不得新建、改扩建住房,其诉求不合新规,无法满足。

(三)反映生活困难问题属实。信访人家庭贫困,由于长年上访,花费了大量时间和财物。娄星区据此为其家庭成员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另累计帮扶资助2万余元。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土地证办理程序、群众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督查建议,娄底市和娄星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区两级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包案工作组,明确责任单位,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二是立即启动行政纠错和追责程序,依法依规注销国土部门2003年为市燃气公司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如果发现办证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三是由市国土局启动该宗土地征拆程序,在征拆政策运用中充分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征拆完毕后由市国土局将该宗地依程序划拨给娄星区做公益性用地,在不影响城市整体规划和不突破政策底线的前提下,依法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四是继续对周某家庭的生活困难进行适当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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