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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潘某等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6-10-26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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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9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组成督查组,就广东省惠州市潘某等人反映其村山林被侵占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潘某,男,龙门县地派镇天堂山社区合丫水村民小组长。潘某等人于2015年6月联名信访反映,天堂山水库管理局侵占该村集体228亩林地,非法转让、抵押该林地,并将部分生态林保护区的林地转租第三方开发,侵犯村民合法权益等问题,要求停止第三方开发行为,撤销天堂山水库管理局相关《国有土地使用证》,解决村民生产生活困难等。

二、核查情况

(一)信访反映天堂山水库管理局侵占该村集体228亩林地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水库为上世纪80、90年代兴建的大型水利工程项目,1989年11月18日,因工程建设需要,原工程指挥部与该村村民小组签订协议,征用该村228.68亩林地用于工程建设。1997年2月18日,其中12600平方米土地被县国土部门登记为天堂山水库管理局,2004年4月县林业局未经核实,将176.73亩重叠确权为该村民小组。2015年12月21日,县政府以该土地为水库管理局所有为由,撤销林业部门核发的《林权证》,导致村民信访。

(二)信访反映天堂山水库管理局非法转让土地问题部分属实。1993年3月,该县为了发展旅游经济,经县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县国土局批准将此地块的44214平方米转让给香港一家公司开发使用,后因投资方无法履行合同,该地于1994年7月转让给他人,但目前该块目前一直未开发。

(三)信访反映天堂山水库管理局抵押土地贷款问题属实。该水库总投资2.6亿,由省、市、县三级按比例出资,龙门县承担的资金由建设银行借贷筹措。2008年12月水库管理局把包括信访反映的地块在内的8块土地抵押给县农信社筹款2500万元用于转贷。

(四)信访反映2014年将部分林地转租第三方开发问题部分属实。2004年8月,水库管理局把鸡心山旁约330平方米土地租给龙门县宏新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开办饭店,租期十年,2014年6月合同期满,该饭店由东莞国源农场投资有限公司龙门分公司承包经营。目前总占面积708平方米,其余土地维持原状。

(五)信访反映该村村民因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部分属实。合丫水村小组约有360人,基本收入:一是县财政给予移民每人年补1416元;二是国家补助每人年补600元;三是国家给予该村8000多亩生态公益林每年15.6万余元的补偿,人年分配434元,其他收入主要靠自谋职业及林业生产,总体收入偏低。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林权证核发、群众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龙门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县委领导包案,组成工作专班,认真梳理群众诉求,有理有据逐条回答群众信访提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解决好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二是妥善解决村民与水库管理局、该村与其他村的林地及土地争议问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统筹解决好移民关心的长远稳定增收,以及养老、医保、孩子入托就学等问题。三是结合“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此信访事项办理情况为典型案例,对造成群众信访的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进行批评,同时对全县党员干部扎实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增强群众观念,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首办责任,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诉求。四是要按照国家信访信息录入要求,严格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及时上传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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