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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广东省遂溪县黄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6-10-26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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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6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组成督查组,就广东省遂溪县黄某等人来信反映的房屋拆迁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形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黄某,男,户籍地为广东省遂溪县遂城镇文明街。黄某2015年11月以来信访反映,遂溪县百货公司职工宿舍被强拆,未进行合理安置补偿,要求查处。

二、核查情况

(一)信访反映2015年11月遂溪县百货公司职工宿舍被强拆的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被强拆职工宿舍为原遂溪县百货公司货物仓库所改建,有16户职工在此居住,百货公司每月收取数额较低的房租费。2013年5月,县房管局认定此房屋为危房,要求拆除。2014年11月,现遂溪县商业贸易总公司将此地块通过招拍挂出让给遂溪县四通房地产公司。遂溪县四通房地产公司在2015年5月26日发布公告要求职工自行搬离,因职工不同意单位提出的安置补偿方案而未搬离,该房地产公司即组织了强拆。

(二)信访反映职工宿舍被强拆后未进行安置问题属实。2015年1月,宿舍产权单位提出:对已建有私人楼房或有住屋的职工,单位不再安排住房,一次性给予搬迁补偿费7000元;选择单位安排住房的,一次性给予搬迁补偿费3000元;年老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居住楼房和不选择单位安排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补偿住房安置费1万元。在过渡期间,由土地受让方出资在百货公司原三楼办公室及楼顶改建9套隔板房作为搬迁职工的临时安置房,由于隔板房条件简陋,生活设施不完备,8户均不同意该安置方式。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危房拆除、职工安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遂溪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由县委副书记包案,成立工作组,计划在2016年底当地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后,为9户职工解决廉租房。二是在未能搬入廉租房前,从拆迁之日起每月补助500元的租房费,作为当前过渡安置,经了解,500元可在当地租住到生活设施相对完备的60—70平方米的两居室一套。三是规范信访事项的受理、答复等工作,并及时把相关数据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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