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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郭某等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6-10-26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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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9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组成督查组,就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郭某等人反映2003年梅州名磊高尔夫球场项目征地补偿等遗留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 基本情况

信访人郭某,男,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上坑村村民。郭某2015年11月信访反映,2003年名磊高尔夫有限公司与该村商定征地2980亩建高尔夫球场及其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但由于各种原因该项目停工至今,当时只发放了800亩的土地补偿款,停工后土地一直闲置,该项目原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2014年10月该企业进场施工,造成群众种植作物被毁,要求赔偿等。

二、核查情况

(一)反映原征地补偿不合理的问题属实。2003年8月27日,城东镇上坑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由名磊高尔夫有限公司在此修建球场,商定整体补偿价为:水田、鱼塘10000元/亩,旱地、园地1500元/亩,山地300元/亩,青苗附着物补偿按当时的标准实施。由于该补偿价格与当时梅县区规定的补偿标准存在一定的差距,部分村民不同意,因此未领取补偿款。

(二)反映高尔夫球场项目停工后土地闲置的问题部分属实。2003年12月,项目单位急于建设,在未取得用地批复情况下先行动工,梅县区国土部门2004年3月23日责令其停工整顿待用地批复后复工。但2004年6月国家停建建设高尔夫球场禁令下发后该项目被中止,当时企业已施工面积525.2亩,项目停工后,部分群众原属土地范围内进行耕种。

(三)反映企业清表施工造成村民作物被毁问题部分属实。2014年7月,根据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11个部委联合发文《关于落实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措施的通知》精神,梅州名磊高尔夫球场被确定为整改项目。2014年10月,业主未经政府相关部门许可,在群众不知实情的情况下,自行进场进行地面清表施工,造成了村民种植作物被毁。问题发生后,政府在第一时间制止了施工。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执法监管、群众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梅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由区主要领导包案,核查原征地资料,对原已经丈量、群众已签名同意集约的土地,按梅府[2000]06号文规定,对差额部分进行补偿;对未丈量和未领取补偿的土地,重新进行核实,在依法依规办理用地相关手续后,按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程序开展征地和补偿。二是对企业近期整改清表施工中造成村民作物受损问题,督促企业与群众协商解决。三是立足现实,兼顾历史,着眼当地长远发展,对此地块重新进行规划和项目安排,按照现行法规政策再进行征地报批。四是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按照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录入要求,及时、规范、完整录入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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