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访广角 >> 督查事项
督查事项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姚某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4-12-12 来源: 国家信访局

【字体:    【打印本稿】 【关闭】

2014年11月22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组成督查组就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姚某某反映的问题,通过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座谈、查阅资料、查看现场、与信访人见面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姚某某,男,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姚家村人,2014年1月网上投诉,反映2013年1月,在衢州市、柯城区政府授意下,航埠镇政府和姚家村干部谎报村柑桔林是荒山,强行划定垦造、流转范围,以每亩每年500元的不合理补偿,剥夺村民的土地承包权;在未经村民同意情况下,以“流转”为名强行砍伐农民高产经济果林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一)关于强行流转、剥夺农民承包权问题。当地桔林大多属于低丘缓坡园地,由于长期家庭承包经营,农业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种植效益低下,加之进城务工人员增加,桔园“弃管”现象比较普遍。该村垦造耕地项目,是依据国土资源部、浙江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行的,履行了相关的报批、立项程序,并且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低丘缓坡园地经垦造变为集中连片耕地后,实行自愿流转,不愿流转的农户可以继续家庭承包经营。该村376户中,目前有14户不同意流转。

(二)关于强行砍伐农民高产经济果林问题。对少数不愿意垦造、又不愿意流转的农户,确实存在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便强行砍树、垦造的问题。

(三)关于补偿不合理的问题。当地政府在土地垦造期(3年)给予信访人平均每亩每年补偿青苗费等约2000元,但对垦造后(继续承包)果木成长期的收益未予考虑。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信访人利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柯城区政府表示:将对不愿意流转的农户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在本村为他们划还土地,无偿提供优质柑桔苗木或其他高效经济果木。同时,将本村同等面积未列入垦造项目的柑桔地暂时调整给他们经营,以保障他们在果木成长期的收益。

注:2015年2月12日,浙江省报来后续办理情况。一是航埠镇政府按原土地垦造项目实施政策执行,给予信访人1.969亩土地补偿11547元;二是将垦造后土地就近按有效面积返还其耕种,并无偿提供优质柑桔苗木或其他高效经济果苗,同时补偿其3年果苗成长期的损失。如其不同意,可将该村未列入垦造耕地项目的同等面积柑桔地调整给其经营;三是推荐其到本镇农业企业从事农业生产,并针对家庭困难给予适当补助。信访人不同意以上意见,要求按照每年每亩7000元赔偿其15年损失共计206745元,或将其土地征收并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航埠镇政府认为姚某某提出的要求缺乏政策法规依据,2015年2月10日,向信访人作出了书面答复意见。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0/09/15 18: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