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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刘某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4-12-12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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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9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组成督查组,就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刘某某网上投诉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交流、面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刘某某,男,汉族,原沈阳铁路局苏家屯车辆段退休职工,住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

2014年2月12日,刘某某通过网上投诉向国家信访局反映,2010年苏家屯区政府将闲置多年的原大学城未利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用于商业开发,且没有给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耕种人补偿;补偿不合理、区政府克扣土地补偿金等问题。

2014年3月26日,苏家屯区有关部门出具答复意见称,不存在违法征收土地问题,已支付并增发了征地补偿金等。此后,信访人在群众满意度评价表中留言,不同意答复意见,且有权处理机关没有及时联系信访人,表示对答复不满意。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2003年,苏家屯区政府在未经合法批准的情况下先期征收土地用于大学城建设,信访人的承包地在征地范围内。期间,因有部分村民上访,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对非法批准征地问题进行了查处。查处整改后,苏家屯区开始了对该宗地的组卷上报工作。2004年,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04〕497号进行了批复,批复面积为130.1263公顷(1951.89亩)。其中,有114.8285公顷(1722.43亩)作为东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和沈阳体育学院建设用地。但只有沈阳体育学院在此建校,占地643.8亩,其余已被征收的1000余亩土地由于大学城项目取消、规划调整等原因没能及时供地,信访人仍在其原承包土地上继续耕种,地方政府未予制止。2006年以后,苏家屯区政府经沈阳市政府批复同意修改规划,转为工业及商住用地,出让给开发商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

该信访人自2010年以来就补偿不合理、补偿款被克扣问题先后向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0〕和行初字第85号行政判决、〔2011〕沈中行终字第9号终审判决和〔2013〕沈中行终字第161号终审裁定显示,信访人已领取了补偿款,不应该再增加补偿或另行补偿。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答复信访人、落实诉访分离要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苏家屯区委、区政府专题召开了指导化解信访积案和突出矛盾纠纷座谈会,对该信访事项明确由区领导包案;相关街道定期对信访人进行走访,解决生活中出现的具体困难;加强对信访人的解疑释惑和思想疏导工作,引导信访人继续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相关诉求。

注:2015年2月4日,辽宁省报来后续办理情况。苏家屯区政府成立工作组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分两次给付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并将结果向刘某某作了反馈。同时,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照顾,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其他相关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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