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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湖南省湘西州永顺县王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2-04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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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8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组成督查组,就湖南省湘西州永顺县勺哈乡王某来信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与信访人见面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王某,男,土家族,农民,湖南省湘西州永顺县勺哈乡人。2014年4月,王某通过来信向国家信访局反映,勺哈乡莲蓬村在村务管理过程中存在财政拨款的村级公路修建款70万元及群众集资款、水泥等去向不明,村村通公路建设未通车,国家扶贫救济款发放不公平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一)关于莲蓬村架高压线问题。2008年因莲蓬村电线老化,该村向上级申请到2万元资金,用于对十一、十二、十三村民小组用电线路进行改造,将原有木电杆改造成水泥电杆,对部分老化线路进行翻新。目前,该县已将该村纳入农网改造范围,预计2015年改造完工。

(二)关于移民户问题。莲蓬村是因1984年修建马鞍山水库而形成的移民村,2006年核定该村共有移民后扶直补人口18户18人。2006年7月到2014年第一季度,县移民局根据相关移民政策,通过“一卡通”形式将移民后扶资金直接发放到移民个人银行账户。信访人承认其不属于移民户。

(三)关于修路问题。信访人反映修建雨咱通往白腊公路时上级拨款70万元用于修路,经核查,县里没有安排过该项目资金。2008年莲蓬村十一、十二村民小组开会集体商议准备修路,自发集资18800元(即信访人信中所述的每户集资500元),集资款主要用于支付挖掘机租金。修路过程中,县发改局给该村拨了30吨水泥指标用于道路建设,其中10吨水泥用于修建道路保坎,其余20吨水泥变卖为现金6400元,也用于支付挖掘机租金和购买雷管、炸药等开支。道路修通后,并进行了集资款的收支账目公开,未有异议。2012年,两组的通组道路已修通。2014年,勺哈乡政府将该通组道路硬化工程作为该乡2015年优先实施项目列入乡镇综合项目规划,启动实施后将进一步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四)关于扶贫救济及年终扶贫问题。信访人所反映的扶贫救济问题是指2010年“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政策落实问题。2010年,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分配该县“两项制度”扶持名额1万个,信访人所在勺哈乡莲蓬村11组共分配到扶持名额5户。因信访人当时在外打工,属于“八不入贫困户”之中的“在外务工户”等,不符合政策评选条件,未能享受该项扶持政策。2010年至2012年,勺哈乡三年扶持任务已完成,“两项制度”扶持资金均采取直接打卡到户的方式发放到莲蓬村73户农户手中。2013年底,勺哈乡政府安排莲蓬村年前走访资金3000元,该村支两委通过集体商议,走访慰问了全村14户村民。经查看走访花名册,群众均已签字认领。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偏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以及干部与群众沟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对此,永顺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订了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沟通,密切干群关系。在莲蓬村召开群众大会,将王某信访事项涉及的组道硬化和农网改造计划等相关信息告知群众,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同时,继续抓好干部作风建设,经常深入群众,做好法律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体察和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真正赢得民心。二是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基础条件。按照既定规划和计划做好莲蓬村电力线路改造和该村组公路硬化工程,努力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三是坚持阳光民主,强化村务管理。加强对农村基层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完善村务管理机制,加大村务公开的透明度,发挥群众的积极性,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村务管理,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实现真正的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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