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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杨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2-04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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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9日至10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组成督查组,就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花明楼镇杨某上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与信访人见面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杨某,男,汉族,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镇村民。2014年1月10日,信访人到国家信访局反映,2009年8月起,汤某等4人合伙在竹湖村村边选址开采石场,因进行地下挖洞开采,导致信访人村上的水塘塌陷,十几栋村民楼房震裂,信访人对此不满,要求解决和赔偿。

二、核查情况

(一)因地下开采导致水塘损毁的问题。2009年6月,汤某等股东在花明楼镇竹湖村创办竹湖石灰石矿。2013年2月13日,宁乡县花明楼镇竹湖村受竹湖石灰石矿采矿影响,辖区内的杨公大塘出现严重漏水,无法蓄水。花明楼镇党委政府、竹湖村村委会组织调解,由竹湖石灰石矿出资对杨公大塘进行了修复。现杨公大塘蓄水状况良好,能够保证当地农田灌溉。

(二)村民房屋震裂的问题。经实地查看,矿场周边村庄有房屋存在一些裂缝、个别玻璃有裂痕,但无法认定房屋裂缝是否与矿场爆破存在直接联系。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采矿企业环境污染的行政监管等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宁乡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制订了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引导,注重群众思想疏导。对于已处理的相关问题,因村民小组代表、组长、村委会均签字认可,如有争议,按“村民自治”原则,引导信访群众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在矿方合法经营的情况下,通过思想疏导,做好信访群众的思想工作,澄清事实,消除群众心中疑虑。二是积极理赔,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在确定村民房屋受损等级后,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责成矿方理赔到位。三是规范管理,严格监督矿区开采。相关职能部门对矿山开采实行常态化监管,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如发现有破坏地质、违规开采、环境污染等行为,立即整改、处罚到位。同时,责成矿方严格内部管理,指导企业从技术层面进行改造,规范化操作,确保消除群众顾虑,文明办矿,规范采矿。四是人文关怀,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花明楼镇党委、政府将认真排查,通过走访调研,对矿区周边房屋鉴定等级未达补偿标准,家庭生活困难的群众,通过施以人文关怀,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政府给予的关心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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