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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蔡某等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2-04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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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8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就莆田市城厢区蔡某等人来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见信访人及有关当事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蔡某,男,汉族,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人。2010年以来,蔡某等人通过走访和来信投诉等方式多次向国家、省、市信访局反映,2006年莆田市城厢区违法征收坂头村土地,安置房由原规划的多层建筑变更为高层建筑,多余土地高价出让获利;安置房所用建材以次充好,违反设计质量要求;出具虚假主体工程验收报告、消防及管道燃气未验收即投入使用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查,2006年莆田市政府启动城港大道及坂头安置区项目,项目立项、规划选址、房屋土地征迁、土地农转用和征收获得福建省政府批复。坂头安置区规划总面积79.8亩,分东、西两区建设,拟建16幢多层建筑、5幢12层小高层建筑。2007年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坂头安置房变更为高层建筑,实际用地52.65亩,剩余土地已规划用于其它旧村改造安置,未出让获利。

城厢区政府将工具间变更为商场并整体出租,有申购资格的拆迁户可申购40㎡,每月可领取租金560元。按照2011年省政府鼓励实行“农改超”的政策,原规划的集贸市场不再建设,城厢区政府将5000㎡的商场划拨给坂头村集体,用于置换集贸市场。建筑质量方面,2010年因当地建材货源紧张,城厢区住建局和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小批量使用了非中标品牌的空心砖、水泥、钢筋等材料。2011年底,安置房通过了城厢区住建局组织的验收;2013年安置房住宅部分进行了消防初验备案,2014年8月整体通过了消防验收;安置房配套设施未设计燃气管道。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回迁安置房规划变更、综合配套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督查建议。城厢区表示,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包案工作组,逐一拿出化解方案,与尚未回迁的22户加强沟通协商;落实回迁方案载明的6条措施,规划变更增加的建设成本由政府承担,取消安置房层次价差,免除回迁户前5年物业管理费,完成安置房商场的整体出租等工作,使群众获得安置收益。同时,举一反三,严格规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行为,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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