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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张某等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2-04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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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6日至7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组成督查组,就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张某等人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见信访人及有关当事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张某,男,汉族,农民,住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谭棚镇张老家村。

2014年1月,张某等6人到国家信访局走访反映,2012年3月,退休乡镇干部张某田与村干部勾结,违法强占其耕地、宅基地以及荒地60多亩用于小产权房开发,并雇佣黑社会打人。要求归还其土地,并赔偿青苗、林木损失费。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张某田系当地一名乡镇退休干部,与谭棚镇张老家村张姓村民同为一个宗族。2011年12月,张某田等人以保护开发张家祠堂为由,与该县城关镇人于某签订《土地租赁开发合同书》,以废凹地每亩1.4万元、荒废地每亩2至3万元的价格,将谭棚镇张老家村张氏祠堂北侧面积为56.4亩集体土地租赁给于某,用于开发建设。

2012年3月,于某在未依法取得土地、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填土垫地并动工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张某田等人在未与部分群众达成协议情况下,强行铲除村民荒地、坑塘上的杂木,引发争执,但未发生打人问题。当地群众到信访、国土部门反映该问题,2012年3月29日,当地国土部门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此后,于某多次抢建,国土部门虽多次制止,但未得到根本遏制。至2013年底,已建成房屋占地面积8.7亩,建筑面积3986.8平方米。2014年1月,张某等人进京上访后,临泉县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县国土局调查认定该宗土地主要是村民废弃的宅基地和坑塘,规划用途为集体建设用地。2014年4月16日,临泉县国土局对于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是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8.7亩土地;二是没收在非法占地上建设的3986.8平方米建筑物;三是处以5.8万元罚款,8月20日前已处罚执行到位。

对该起违法行为,临泉县委、县政府责成县国土局、谭棚镇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2014年9月25日,临泉县国土局给予谭棚镇国土所所长程某行政记过处分;2014年9月20日,临泉县谭棚镇党委给予张老家村党支部书记韩某党内警告处分;2014年12月30日,谭棚镇党委给予原包村干部张某付(副镇长)、张老家村委员张某坤和姚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4年12月30日,经谭棚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张老家村村委会主任张某昌先予停职,建议依法罢免其张老家村村委会主任职务。

张某等信访人对处理结果基本满意。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基层组织建设、信访事项答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临泉县委、县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由谭棚镇党委、政府成立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建筑物处置领导小组,县财政、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相互配合,经过充分协商论证,初步形成资产处置方案。2015年1月,由县财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价格评估机构对被没收的建筑物进行评估,并依法处置给张老家村委会。2015年6月前,张老家村委会按照优化村庄布局的原则,将该建筑物作为新村居民点,对该资产进行管理处置,使符合条件的群众入住到新村居住点。二是由县监察局、国土局、信访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明确村级职责,规范权力运行和群众监督机制。四是加强《信访条例》的宣传和培训。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活动,会同县委党校举办3期《信访条例》学习班,组织全县信访干部对信访案件办理等业务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并将典型案例向媒体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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