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访广角 >> 督查事项
督查事项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刘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2-04 来源: 国家信访局

【字体:    【打印本稿】 【关闭】

2015年1月6日至7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组成督查组,就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刘某等网上信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见信访人及有关当事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刘某,男,汉族,原为太白镇花园村村民,现户籍所在地为太白镇金涂居委会,租住在姑孰镇马军寨二村。

2014年4月,信访人通过网上投诉向国家信访局反映,2013年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征收太白镇花园村167.8亩土地,其中包括其家5亩多承包地,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没有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2〕67号)(以下简称皖政67号文)规定执行,征地程序不规范。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2013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当涂县2013年第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3〕1035号)同意,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在太白镇花园村征收土地167.8亩,对征收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皖政67号文规定太白镇花园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为每亩35700元,其中土地补偿费每亩11900元,安置补助费每亩23800元。《当涂县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当政〔2013〕58号)(以下简称当政58号文)规定农用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与皖政67号文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一致。

信访人认为,根据当政58号文制定的安置补偿方案不符合省政府的皖政67号文规定,已就此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马鞍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并被受理,正在复议过程中。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征地补偿、信访答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当涂县委县政府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征地行为,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土地征收工作;进一步研究完善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重点解决好人少地多、人多地少安置补助费不平衡的矛盾;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对群众信访诉求认真调查处理,耐心解释相关政策法规,及时准确规范作出答复,同时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0/09/15 18: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