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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金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2-04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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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9日至10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组成督查组,就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金某网上投诉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见信访人及有关当事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金某,男,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

2014年6月,金某通过网上投诉向国家信访局反映,铜官山区原五松村委会和五松公司财务长期不公开,在多年来的土地征收过程中侵占截留村民征地补偿费;五松公司改制多年没有进展,被征地村民的土地补偿等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等问题。要求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加快五松公司改制进度,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1986年初,经安徽省政府批准,原五松村524户1895人整建制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1987年6月,经铜陵市政府批准,成立铜陵市五松经济开发公司(即现在的五松公司),公司属集体企业性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90年10月,经铜官山区政府批准,五松村民委员会改为五松山居民委员会,五松村民委员会名称仍然保留。五松公司多年来一直以五松村委会名义代替原五松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办理该村土地征收等事务,并行使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权和使用权。

自1986年五松村整建制转户以来,原五松村历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都未分配,均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累用于五松公司经营生产,先后创办了五松砖厂、五松硫铁矿等多家企业,并安置了部分原村民到公司及下属企业工作。五松公司资产和财务情况多年来向公司内部职工公开,其他原五松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了解五松公司的财务收支状况,也不了解作为村集体资产的土地补偿费的使用情况。

2012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铜陵市征收原五松村十六组及五组土地88亩。五松公司按照以往历次征地的惯例,没有分配土地补偿费。截至目前,包括信访人金某在内的原五松村十六组46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已签字确认并领取安置补偿费、青苗费等相关费用。

五松公司自1987年成立以来,一直代表原五松村委会行使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公司历史情况、人员组成、股本结构等均十分复杂,2005年开始启动的公司改制工作因矛盾突出一直未能完成。

目前,信访人对土地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没有异议,希望公司改制工作能够尽快完成。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土地征收、企业改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铜官山区委、区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对原五松村已经征收土地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排查征地补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在原五松村剩余土地的征收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三是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五松村集体资产、五松公司资产进行清查核算,并向原五松村全体村民、五松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公示。四是成立五松公司改制指导组,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争取群众对公司改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用2至3年时间完成公司改制。五是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理,及时调查,按时答复,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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