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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郭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4-2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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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2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组成督查组,就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郭某网上投诉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面见信访人亲属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郭某,男,1991年出生,户籍地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锦西路。

2014年4月,郭某通过网上投诉向国家信访局反映,2010年其祖父母位于长春市宽城区南京大街的住房因鉴定为D级危房而被宽城区政府拆除,双方签订了安置协议,但至今未得到安置款。

2014年5月13日,长春市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意见称,近期将予以解决。但信访人仍在投诉,称其反映的问题一直未解决。

二、核查情况

2010年,长春市启动铁南地区危房拆除工作,由宽城区成立国有开发公司,以上海路北地块作为回迁区域,逐次启动南京大街南地块、北京大街东地块的改造工作。包括信访人祖父住房(建筑面积21.23平方米)在内,共拆除D级危房居民1918户、征收相关房屋居民1760户。宽城区住建局与包括信访人祖父在内的3399户居民签订了安置协议,并向D级危房居民发放了租房补贴。2012年,因受资金、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回迁房建设陷于停滞。2013年,长春市政府决定由长春市城开集团承接该项目。由于拆迁户数多、需要安置的面积过大,项目一直无法取得审批手续。2014年,宽城区住建局与包括信访人祖父在内的2806户居民换签了货币补偿安置协议,承诺不足标准面积的,上靠标准面积补偿。安置资金由长春市城开集团融资解决。但长春市城开集团一直没能按其所定融资模式实现融资,导致货币补偿不能按协议履行。宽城区住建局又与已签订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签订补充协议,以应得的货币补偿为本金,按照现时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每月向居民支付利息。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解决群众诉求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长春市、宽城区政府制定了整改措施:调整充实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措施,制定了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同时,进一步落实区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及时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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