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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李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4-2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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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3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组成督查组,就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李某来信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信访信息系统、查看现场、面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李某,男,1943年出生,居住在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丰满街道河南社区。

2014年4月,李某反映,2010年6月丰满大坝开始重建,包括他在内的125户居民被划入规划红线,但一直未被安排搬迁,由于施工造成生活环境恶劣,要求尽快合理安置。2014年4月,国家信访局将该信访事项转送吉林省信访局。2014年7月,吉林省信访局反馈,李某信访事项与国家信访局此前交办的陈某等人的信访事项相同,丰满区政府已于2014年5月29日向陈某等人出具复查意见书。

二、核查情况

(一)关于未被安排搬迁的问题。2012年10月,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建设丰满大坝重建工程。根据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关于妥善安置某家属区移民的协调意见,包括李某在内的125户、345人(城区居民)居住的某家属区(国有土地),处于混凝土拌和系统占地范围内,属于工程占地移民搬迁范围,决定采取危旧房改造政策和移民政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与“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水电移民安置补偿原则相比,对居民的补偿待遇更高。但李某等人认为这种方式改变了他们移民的身份,要求享受国务院471号令给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的后期扶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文件精神,信访人的身份不符合政策规定。对此,丰满区政府多次向居民宣传解释政策,先后陪同信访人代表到吉林省、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但信访人仍不同意。

为了确保大坝建设进度,2014年2月,施工单位决定放弃原设计方案的位置,选用其他地址建设左岸拌和系统。丰满区政府随后明确不再征用原地块。2014年11月,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复,取消原移民安置方案。考虑到该区域及周边居民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老化等因素,经吉林市政府同意,丰满区启动对该区域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包括原区域125户在内的492户居民。2014年4月,丰满区政府公告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2014年7月,李某等人起诉丰满区人民政府,要求撤销该征收决定。2014年12月,丰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被告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对此,李某等人提起了上诉,该案正处于二审程序过程中。

目前,125户中已有50户签订了棚户区改造拆迁协议。李某等居民对此政策仍不支持,至今未签订协议。

(二)关于施工造成生活环境恶劣的问题。丰满大坝重建项目爆破工程经依法审批,并采取了必要降噪措施。丰满区政府派专人陪同有关居民到三甲医院做了检查并支付费用,同时为李某等11名患有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继续在原地居住的居民发放租房补贴,至爆破施工结束为止;责成施工单位采取减少爆破炸药放置量、导流洞口设置隔音帘等方式,减少爆破产生的噪音,限定爆破时间,在爆破前鸣笛警示等。目前,爆破施工已基本结束,但扬尘、机械噪声、路面损坏等确实对相关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丰满区政府制定了整改措施:将尊重法院裁决,并继续做好相关工作;着力解决施工噪音和粉尘问题,整修路面,每日清扫路面,采取喷水降尘、封闭运输、搭建隔音屏障、限制施工车辆车速等降音降噪措施,责成环保部门实时监测;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安置房,争取早日回迁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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