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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4-2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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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3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组成督查组,就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孙喜窝堡村王某走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面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王某,男,1969年出生,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原乡孙喜窝堡村人。

2012年5月21日,王某等人到国家信访局走访,反映2011年3月,当地政府为搞人工湖建设项目,强行征收该村11.82公顷承包地,征地补偿标准低,要求给予合理补偿。对此,国家信访局进行了转送处理。2012年5月28日,兴原乡政府作出书面答复,但信访人不满意,向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复查,并继续到国家信访局走访。

二、核查情况

孙喜窝堡村的11.82公顷承包地,已于2011年经吉林省政府批准由集体农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并依法征收。根据《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和实施征收松原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为180元/平方米。但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当地政府没有认真履行土地征收“两公告一登记”的规定。村委会没有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管理意见的通知》精神把土地补偿费分配给被征地村民。

目前,信访人对补偿标准表示初步认可,并领取了地上附着物补偿款,但信访人等14户村民仍未领取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对补偿标准与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否适应,以及征地信息是否完整公开表示质疑。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定了整改措施:

进一步完善征地程序,确保征地过程公开透明;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加大依法逐级走访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同时,认真细致地做好14户村民的政策解释工作,争取他们在4月30日前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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