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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于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4-2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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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1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组成督查组,就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于某来信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面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于某,女,1952年出生,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农安镇铁西村人,现居住在广东。

2015年2月15日,于某致信国家信访局,反映2010年3月,当地政府在未经公告的情况下,非法征占铁西村土地约300多亩,包括其承包的5.7亩菜地,每平方米仅给50-60元补偿,并将大石块堆积在地里,以致撂荒两年多。信访人表示不能接受补偿标准,要求退还强占的承包田,并给予合理赔偿。

国家信访局将该事项转送吉林省后,吉林省信访局反馈该信访事项已经办结。

二、核查情况

关于征地程序合法性的问题,2011年,农安县政府征收农安镇铁西村两宗土地,信访人承包的耕地位于其中一宗。2012年4月17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以《关于农安县人民政府2011年第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批复上述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

关于补偿标准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农安县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平均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农安县城市规划区内菜田土地补偿费为21元/平方米,安置补助费为66.5元/平方米。信访人要求按照农安县政府出让农安镇商业一级用地的基准价格884元/平方米的标准对其进行补偿,无政策依据。

2014年6月,农安县为信访人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发放了土地补偿款,另外给予了帮扶救助,信访人表示满意。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地方政府在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农安县政府制定了整改措施:缩短信访事项办理周期,确保及时受理、按期办结,提高群众满意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加强案件督查督办,推动信访问题及时解决;针对上报终结备案材料不一致的问题,责成农安镇政府深刻检讨,对具体工作人员提出严肃批评,指定专人负责报送信访事项终结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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