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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付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4-2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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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6日至27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组成督查组,就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付某等人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见有关当事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付某,男,住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镇。

2013年5月至2014年12月,付某等人3次到国家信访局走访反映:2013年4月梅岭镇政府以梅岭植物园项目和南昌市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名义,在未与瓦窑自然村村民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实施征地拆迁。湾里区获得了158.5335亩土地的用地批复,但实际征收面积为500-600亩。要求查处违规征地,提高补偿标准,消除安置地的地质隐患,按照“一户一宅”方式给予安置等。

二、核查情况

2013年1月南昌市政府决定在湾里区紫阳宫景区建设梅岭植物园和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占用梅岭镇梅岭村瓦窑自然村2809.785亩土地。瓦窑自然村需整体搬迁,共涉及农户290户,房屋139栋。4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会议纪要,要求湾里区7月底之前完成征地拆迁。

2013年5月湾里区开始对瓦窑自然村进行拆迁,补偿标准与城区旧城改造一致,除6户村民外,其他村民都签订了《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2013年9月湾里区开始安置房建设,计划建设的17栋安置楼房中已经封顶11栋。2013年10月梅岭镇与区行政执法分局对5户未签约村民的房屋进行了拆迁,拆迁过程中进行了证据及财产保全,2014年6月又拆迁了1户未签约村民的房屋。

2013年12月南昌市发改委对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项目作出立项批复,2014年3月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南昌市湾里区2013年度第三批次集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对项目建设用地作出批复,5月发布《关于征收土地的通知》,7月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梅岭村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征收面积为158.5335亩。征收土地以外的项目用地,不改变土地原状,采用租赁方式取得。

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江西省勘察设计院等部门出具报告认定:安置地符合住宅建设要求。但为确保建设安全,又增加建设费用2000万元。2014年12月南昌市政府批准瓦窑村民组在安置地成立社区,之后梅岭镇任命了居委会干部。目前梅岭镇已经进行了整改,将此前下发的居委会干部任命文件收回作废。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拆迁程序、安置地点选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湾里区委、区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已取得征地手续158亩建设用地以外无法耕种的农用地,就土地流转问题牵头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在村民自愿的情况下办理相关手续。流转土地在未获得建设用地批复前,不改变农用地性质。二是对付某等6户未签约村民,可由信访人选择集中安置或货币补偿,并聘请评估机构对已拆房屋及附属设施再次评估,对生活困难的给予帮扶;加快安置房建设,结合群众意见适当调整安置房设计方案,争取6月底前启动安置房分配和回迁工作;加大对风景名胜区内农民建房政策的宣讲,做好不能实行“一户一宅、原址回迁”安置的说明解释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居民委员会选举程序、任职资格、条件及职数设置,做好瓦窑社区居委会的组建工作,在8月底前选举产生瓦窑居委会成员。四是成立3个工作组,项目建设规范组对中小学校外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前期手续进行查漏补缺,完成规划报批工作;安置房建设推进组加强安置房建设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信访问题整改组就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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