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访广角 >> 督查事项
督查事项

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吴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4-2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字体:    【打印本稿】 【关闭】

2015年3月22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组成督查组,就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吴某网上投诉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见信访人及有关当事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吴某,男,系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万崇镇人,常年在外务工。2013年5月以来,多次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主要反映:上个世纪90年代坪背村上坊组响应政府号召将其所有的“瞒芋老龙嵊”和“鹅子坑”318亩林地全部植上了湿地松,一直在经营管理割松油。2013年5月,万崇镇政府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瞒芋老龙嵊”和“鹅子坑”318亩林地林木转包给陈某砍伐,要求归还上坊村组“瞒芋老龙嵊”和“鹅子坑”两处林地318亩林地、林木所有权,并原价赔偿已砍伐的林木。

二、核查情况

“瞒芋老龙嵊”和“鹅子坑”两块山林在1981年林业“三定”时登记在“坪背大队上方生产队”名下,“瞒芋老龙嵊”部分界址与“坪背生产队”所登记的“水库顶上”林地有重叠。2006年林改时,“瞒芋老龙嵊”一部分被坪背村小组(原坪背生产队)以“水库顶上”的山名进行了登记,一部分被上坊村小组(原上方生产队)以“小坑”的山名进行了登记,还有一部分至今未申请登记;“鹅子坑”被上坊村小组以“禾子坑”的山名进行了登记。

“瞒芋老龙嵊”和“鹅子坑”两块山林不在镇政府油茶场林地范围内。镇政府油茶场林地是1977年由坪背、池头、桐山、丰林4个大队提供的,万坊林站以每亩7-10元的金额对山林残次林杉进行了经济补偿。1981年林业“三定”时,油茶场林地由万坊公社油茶场所有并办理了林权证,2006年林改时沿用了万崇镇政府油茶场的名字办理了林权证。2013年,经万崇镇政府研究决定将此山场松木租赁给董某、陈某经营,并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拍卖、竞价、成交确认等程序。对于万崇镇与部分村民小组、种植大户签订的林地租赁协议,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审批手续。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林权证登记管理、林权转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督查建议。对此,乐安县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做好林权证登记管理的规范工作,重点做好不同时期所发林权证相关资料的说明解释和甄别颁证工作。二是对已与村民小组、种植大户签订的租赁协议,将租赁合同到司法局公证处进行公证。对未租赁出去的林地,在今后流转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审批手续。三是对租赁给种植大户的林地,将租赁所得的部分租金让利给上坊村小组,并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疏导教育工作。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0/09/15 18: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