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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柏某等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4-2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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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3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组成督查组,就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柏某等人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面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柏某,男,住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马路乡青山村。2014年12月5日,柏某等人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反映,1992年,长顺县水电局广顺水利站与该村杨家坟等两组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用于发展桑蚕基地。协议规定,如果桑蚕基地倒闭,土地归两组村民管理,1997年养蚕基地倒闭,但该块土地被马路乡政府发包给外地人种植果树,引起村民不满,群众多次反映。2013年2月26日,长顺县政府出具了复查意见,来访人不服,向黔南州政府申请复核,但一直未给复核意见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该宗土地涉及955亩,1967年开始先后历经多个单位使用和主体变动,到1975年后该地块闲置;1981年分产到户时,因是非耕地没有发包分配到组,后来村民在该块土地上开荒耕种,变成耕地;1992年,广顺水利站与马路乡政府协商,租赁该片土地实施种桑养蚕项目,1997年该项目失败、桑蚕基地倒闭;1998年,县政府协调将该片土地租给长红果业公司发展果树产业,并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该地块农户持有1998年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长红果业公司持有1999年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2013年2月26日,长顺县政府出具复查意见,认定该块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后,群众不满意,于2013年3月4日向州政府申请复核,州政府未向信访人出具复核意见,要求县政府重新核查。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涉事土地的性质界定、权属纠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长顺县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成立了以副县长任组长,县国土、农业、信访及广顺镇等部门派员参加的专项工作组,着力化解该信访事项。二是本着“尊重历史、依法行政、实事求是”原则,按照“调查、取证、讨论、听证、处理”等五个阶段依序进行办理,根据调查取证和讨论听证的情况作出处理意见。三是针对争议土地“一地两证”等问题,州国土部门及县工作组,于2015年3月26日开展工作,启动农户所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合法性、长红果业公司所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使用手续合法性、该宗土地的历史沿革和流转程序的合法性三个法律程序审查,通过调查取证,于今年6月底前依法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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