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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张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4-2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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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5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组成督查组,就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张某来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回访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张某,女,保定市曲阳县恒州镇赵城东村人,今年1月13日进京走访反映,该村80亩耕地被曲阳县人民政府强行征用,部分用于建设办公楼,还有部分卖给开发商用于商业建设,以及自家1.5亩耕地被征用,但她只拿到0.8亩6.4万元的补偿款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2005年11月2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以县二医院项目用地置换批复的形式同意划拨3.0公顷(45亩)土地作为县二医院建设用地。2010年10月21日,县政府行文批准供地。经勘测,项目实际用地为51亩,超出批准面积6亩。项目主体已封顶,现停工。该项目实际补偿执行2009年河北省的区片地价,曲阳县委、县政府还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粮食补贴及耕地协调费,每亩达到8万元的补偿标准。信访人反映的耕地,经当地反复丈量实际为0.8934亩,已领取补偿款71472元。

信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接受,并于2015年3月21日书面承诺息诉罢访。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该信访事项反映出的当地在征占土地使用、失地农民生活困难以及信访事项办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保定市及曲阳县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县国土局依法按程序对6亩多占用的土地,抓紧办理征用正式手续或临时用地手续。今后,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土地政策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对已停建的项目,县委、县政府将依规妥善处置。三是县委、县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针对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研究相关政策,尽快制定方案,并予以落实。四是对全县范围内的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和“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规范程序,及时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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