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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姚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4-2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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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3日至24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组成督查组,就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姚某来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姚某,男,唐山市丰润区人。

信访人主要反映,其丰润区沿山路街道东大街刘家坑22号的房屋被偷拆,造成财产损失;丰润区新丰小区平改项目拆迁居民有100多户尚未得到安置。

二、核查情况

(一)关于房屋被偷拆造成财产损失问题。经核查, 2010年6月16日,姚某与金塔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签订协议7日内姚自行拆除房屋。8月19日凌晨,金塔公司在姚不知情的情况下,派人将房屋拆除。当日,姚到派出所报案,称屋内有贵重物品。2012年6月18日,派出所认定此案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经区公安分局批准撤案。燕山路办事处和东大街居委会就此问题多次协调未果。2012年11月20日,燕山路办事处向姚某出具答复意见书,建议其走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二)关于100多户居民至今未回迁问题。经核查,丰润区新丰小区平改项目涉及拆迁户1046户,目前已回迁910户,还有136户未回迁。主要原因是,开发商金塔公司资金链断裂,项目建设停滞。2014年9月份以来,丰润区党政领导先后15次在区信访局接待信访群众,研究制定具体措施。2014年10月14日,丰润区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新丰小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调查、研究、核实、解释等各项工作。12月29日,成立了项目建设信访案件接待答复工作队。目前,丰润区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重大项目监管、矛盾化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丰润区委、区政府制定了整改措施。

(一)积极协调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区委、区政府将筹措资金,为开发商垫付信访人的过渡安置费。适时搭建平台,协商解决信访人财产损失问题,如达不成一致,建议信访人走诉讼途径,区委、区政府将提供法律援助。

(二)全力推进新丰小区项目建设。通过加大对项目建设的调度力度,加快金塔公司资产负债审计进度,积极引入新的开发商洽谈接盘等多种措施,争取尽快推进项目建设取得实质进展,实现拆迁群众早日回迁。

(三)举一反三,努力提高工作水平。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风险评估机制,坚持把信访稳定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起部署,同步推进。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摸清情况,分类施策,同时,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提高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上访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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