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6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成督查组,就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张某反映的问题,通过查看现场、与信访人见面、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与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座谈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张某,男,1961年12月出生,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杭园村居民。自2010年9月以来,张某多次来信来访,向国家信访局反映:泥城镇有关部门于2006年将其在泥城镇杭园村彭三416号2室的房屋强行拆除,且安置补偿不合理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浦东新区泥城镇杭园村彭三416号2室为1982年建造的两间小瓦平房,户主是张某父亲。该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动迁前已有破损。2006 年3月,该房屋所在区域的动迁工作开始后(由于对安置补偿方案不满意,张父一直未签拆迁补偿协议),周围房屋的拆除作业确实对张父的房屋有影响,并造成了一定损害。
2005年10月,张某将本人与女儿的户口迁入其父在泥城镇杭园村彭三416号2室的动迁房屋内。2007年11月,张某将妻子的户口也迁入该处。根据沪临管委办〔2005〕676号文件规定,2005年7月1日后迁入该动迁房屋的户口,不计入征地动迁补偿安置范围,故张忠铭一家三口未被列为动迁补偿及安置对象。
经浦东新区有关部门多次协调,决定对泥城镇杭园村彭三416号2室的拆迁补偿二套安置房屋,支付过渡费10 万元。另考虑到张某无固定工作,其父身患重病等情况,给予张某10万元帮困补助。张某同意该补偿方案,于2014年8月22日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并于2015年4月15日办理了安置房屋房产证的相关手续。该信访事项已化解。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积案化解、信访事项办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督查建议。对此,浦东新区管委会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在全区组织一次信访积案的全面排查,认真调查核实,做到案清事明。特别对一些时间跨度长、化解难度大的信访事项,针对案件的特殊性,找途径、想办法,促进案结事了。二是拟于6月底前组织一次全区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着力解决信访事项在受理、办理、答复、送达、信息录入、督查督办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初信初访事项的办理工作,强化有权处理部门首办责任、分级签发、分层协调、痕迹化管理等工作制度,努力做到信访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过高的疏导解释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使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