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5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就上海市虹口区江杨南路55弄王某等人来信反映的问题,通过查看现场、与信访人见面、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与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座谈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王某,女,1955年3月出生,上海市虹口区江杨南路55弄居民。
王某等68名居民,联名重复写信并通过国家信访局网站反映:有关方面在不公开信息的情况下,在小区东边空地上违规建房,损害群众利益,要求彻查,在空地上建造花园,并对违章施工引起的道路断裂和居民楼的安全状况进行鉴定评估。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10年5月6日,虹口区规土局在网上发出《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网上公开展示的通知》,同年8月24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沪府规(2010)97号】作出局部调整批复,将编号HK007-05(现为A06-05)的涉案地块由社会服务设施用地调整为商业、商办综合用地。
2014年3月4日,施工单位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应设计单位要求试桩,致临近小区路面开裂等情况发生,被责令停工。同年7月区规土局公示了设计方案,12月4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月26日区建交委核发《施工许可证》,合同开竣工期为2014年12月18日—2016年12月30日。开工后,群众再次投诉。责任单位委托上海同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屋质量检测站进行检测,委托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工地影响范围内设置监测点进行监测。督查组到现场查看时,因打桩施工引发的路面开裂已表面处理。由于工程目前只是打桩支撑施工阶段,下一步随着开挖等进程,还将对周边造成影响。建设单位表示将根据检测、监测结果对受损部位与居民协商进行修缮和补偿。
根据上海同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014年9月出具的分析报告显示:拟建项目对周边客体范围线以内的所有住宅均无日照影响,满足日照规范要求。
信访人认为2007年其迁入小区时,当时的小区建设模型上标明小区东边空地为“绿化”,坚持要求建设绿地。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调规批建、处理群众利益诉求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虹口区委、区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由区领导包案,按照信访稳定例会制度,加大领导调处力度,确保责任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稳控到位。二是建立后续的常规沟通机制,与居民群众面对面地沟通交流,多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工作,争取群众对用地性质、施工建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依据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和房屋检测单位的鉴定结果,由街道牵头,会同区建交委等职能部门、建设方、监测和检测单位、居委会,召开居民协调沟通会,报告监测方案、检测数据和房屋监测报告。由建设方对受损房屋和小区道路修缮提出具体实施时间和方式,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落实居民楼后续的修缮、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