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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舒某等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6-1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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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5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就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宁安镇村民舒某等人来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舒某,男,汉族,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宁安镇村民。自2012年8月开始,舒某等人先后到县、市、自治区信访部门和北京上访,反映宁安镇在土地征收中,开发商在未取得相关手续、未公示公告、未与村民签订协议的情况下,采取断水断电断路、暴力逼拆逼签等方式强行建设农特产品,致使两队村民约200亩枸杞树被毁坏,自家6亩枸杞树被推倒,未给予任何补偿。同时反映,征用的基本农田至今仍有100多亩荒废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11年8月,经县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开发商取得建设农特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的核准通知(中宁发改审发〔2011〕217号)。规划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283.85亩,建筑总面积30万平方米,概算投资10.5亿元,建设期限2011年10月至2014年9月,分三年建成。项目的规划、选址、施工等按程序获得批准和许可(宁政土批字〔2012〕209号、宁政土批字〔2012〕81号)。安置区商品房开发和出售也取得相关部门的核准通知(中宁发改审发〔2013〕222号)。2012年2月,县政府下发征地公告,在村委会张贴告示,公开了征地补偿标准(中宁政发〔2010〕110号)。按照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要求,目前,农特产品批发市场、安置房等大部分功能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2012年8月,部分村民在获悉征地消息后,短时间内大面积移植树龄3年以上的枸杞苗木,并在土地上违规搭建房屋。对此,县国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安镇联合下发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要求农户恢复土地原状。2012年8月17日,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违章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由于舒某等村民认为镇政府补偿不合理,便集体进京到非法定信访接待场所申诉。为有效化解矛盾,宁安镇政府考虑到部分农户在搭建房屋时确实投入一定的资金,家庭收入来源不多,生活比较困难,便对拆建房屋分别给予了适当补偿。同时,鉴于舒某早在2008年3月便在自家6亩承包地上建起了占地约2亩的房屋,且其余4亩种植枸杞等苗木的事实,对舒某另外被征用的4亩土地,依据土地征收补偿规定给予了补偿。2014年10月,由宁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镇政府与舒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协议。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征地拆迁、信访事项办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中宁县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职能部门履责意识,县与乡镇、乡镇与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基本农田占用审查、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离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基本农田监管。二是自5月5日开始,集中开展拆除违法建筑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专项行动。完善定期巡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地行为,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三是制定《中宁县依法逐级走访实施细则》等制度,严格依法按程序受理、办理信访事项并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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