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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王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6-1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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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4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组成督查组,就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王某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现场、约谈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王某,男,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人。2015年3月18日向国家信访局反映,其2010年9月购买的新房入住不足两年便出现墙体裂缝、地基下沉等问题,要求村委会返还房款并赔偿。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信访人所购房屋于2012年5月出现裂缝和地基下沉,因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不明确与事涉村委会产生纠纷。2013年7月3日,王某提出退房,要求村委会除退房款14.1万元外,还需补偿装修费、在外租房费、生活费等共计28万元。村委会委托市场评估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退其房款和装修等费用20万元,双方因补偿数额有差距未达成协议。

2015年5月14日,督查组约谈村委会、王某夫妇,经调解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村委会退还王某购房及装修等款项22万元,王某当场签订协议承诺不再信访。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处理信访事项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襄垣县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对该案继续跟踪,督促事涉村委会及时履行协议落实款项;二是进一步强化信访基层基础工作,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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