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8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组成督查组,就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杨某等人反映的移民安置和土地租赁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杨某,男,原籍甘肃省永靖县,2003年迁至瓜州县,2010年落户,现住瓜州县双塔乡金河村。
2014年6月以来,杨某通过走访、网上投诉等形式,反映疏勒河农业灌溉暨移民安置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中,原双塔镇筹建指挥部负责人将盐碱度大的土地分配给移民,将土质较好的土地承包给李某父子经营,李某父子存在承包耕地手续不合法及面积不实、私自开垦荒地、以开办养殖场为名套取国家扶持资金等问题。要求将李某父子非法占用的土地重新规划给移民耕种。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李某父子的承包地与分配给移民的耕地,同属疏勒河农业灌溉暨移民安置综合开发项目在同一时间开发的毛坯荒地。该项目作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需用土地租金和有偿使用耕地收入还贷,为便于出租且利于开展盐碱地改良实验示范,原双塔镇筹建指挥部将地力较好的耕地承包给有经营能力的大户经营。现地力差异较大,主要与耕种者多年的改良投入有关。
自2003年起,李某父子先后承包1080亩土地,并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经瓜州县调查组和群众代表实地丈量,并与全国第二次土地普查结果对比,李某父子实际耕种1140亩,超出了合同面积。李某父子还开垦了1752亩土地,2005年,原安西县双塔镇筹建指挥部书面证明该地块是项目区域内按规划自主投资进行的土地开发和建设,不属于无序开荒行为,已将承租权确认给垦荒人。目前,开垦的土地未进行确权登记,也未办理土地承包手续。
2014年李某投资建设饲草加工利用及综合养殖项目,目前已完成办公用房及养殖场建设,未享受国家扶持资金。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政策宣传解释、承包合同订立及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瓜州县委、县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加强移民安置土地分配相关政策宣传,赢得群众理解,同时强化村务公开,按规定公示土地租赁费、涉农资金等收入和使用情况。二是规范耕地承包经营,对超出合同面积的耕地补缴承包费,对自主开发的土地按照相关法规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三是加大土地改良力度,争取土地改良项目,引导移民采取大地改小、拉沙压碱、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分批分片改良移民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