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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温某等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6-1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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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6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组成督查组,就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汪川镇温某、康某反映的异地搬迁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温某,男,农民,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汪川镇黄柏行政村温陈自然村人。康某,男,农民,住址同上。

2014年3月,温某到甘肃省信访局走访反映,其所在的温陈自然村自然条件差,山洪多发,山路难行,村民生活困难,要求整体搬迁。2014年9月,康某向国家信访局写信反映同一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信访人所在温陈自然村原有村民80户,位于天水市秦州区南部深山之中,山大沟深,道路狭窄,群众就医难、行路难,加之近年来地质和自然灾害频发,居住条件恶劣,确需搬迁。

近年来,考虑到该村的实际情况,汪川镇政府通过灾后重建政策,采取自行选址安置方式,已动员了28户农户搬迁。剩余的52户希望集中安置并得到更多政策扶持,没有按照镇政府的安排进行搬迁,仍在原址居住。2014年下半年,经天水市、秦川区政府深入调研,该村被列为异地搬迁项目村,实施整村搬迁,并完成了项目申报、方案批复等相关手续,拟在汪川镇阳坡村选择地块集中建房安置。2015年4月,由于安置地村民担心外村人迁入后自身利益受损而反悔,致使项目停滞。为此,汪川镇将该村异地搬迁项目由集中安置调整为插花安置。52户村民中已有19户村民同意自行选址搬迁,3户五保户将由镇政府免费为其解决住房问题。同时,镇政府协调了4亩土地给10户村民集中建房。对剩余的20户村民,汪川镇政府提供28套城镇一体化房屋供他们挑选购买,或由村民自行选址建房,已有12户同意购买一体化房屋。以上安置均可享受国家异地搬迁项目补助及贴息贷款政策。目前,镇政府正在抓紧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全部搬迁。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宣传教育群众、搬迁方案设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秦州区委、区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针对12户同意选房又提出集中安置要求的村民,经汪川镇政府研究决定,拟在成河村安排9亩土地作为集中安置地,并抓紧完善土地转用手续;二是尽快下发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该笔资金下拨到市、区财政后,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到乡镇;三是成立专项工作组,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向,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化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快完成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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