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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王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6-1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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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6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成督查组,就甘肃省会宁县王某等人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王某,男,住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景园小区,现在重庆务工。

2014年5月至11月,王某多次通过网上投诉及走访反映,其居住的会宁县景园小区系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共有11栋楼、500多家住户,目前出现了地基塌陷、墙体严重开裂等质量问题,开发商兰某收完购房款和维修基金后卷款离开,对后续质量问题不作处理;2014年9月,供电所以该小区拖欠电费为由强行断电,小区住户交的电费实际被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侵占。要求解决。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2002年8月,会宁县政府在“兰洽会”上招商引资,桃花山管委会与平凉市振兴建筑公司(2006年4月更名为平凉市居泰建筑公司)签订协议,委托该公司负责景园小区、桃园山庄经济适用房项目。景园小区征地及施工建设均由振兴公司实施,当时桃山管委会与振兴公司签订协议,明确“因配套设施和工程质量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后果由平凉市振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终身责任”。为配合购房者办理房产证,桃花山管委会(2005年4月机构调整,更名为桃花山新区管理所)在购房合同上加盖了公章。

近年来,小区房屋陆续出现质量问题,振兴公司项目负责人兰某对部分问题进行了处理。但自2014年以来,小区房屋质量问题大范围暴露后,兰某以购房合同上加盖公章的主体建设单位是桃花山管委会为由,不再承担责任。2014年1月,因购房者集体上访,会宁县住建局委托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对问题相对严重的3栋楼房进行鉴定,报告显示质量问题系地基深度不够、所用建材不符合规范造成,建议对其中1A号楼实施拆除,4D、5号两栋楼采取加固措施。住建局向小区印发了危房处理通知,要求1A号楼住户限期搬迁,但没有后续监督和帮扶措施,该楼居民至今仍在原址居住,小区另外8栋楼的质量鉴定工作尚未完成。发生争议后,桃花山新区管理所到会宁县法院起诉居泰建筑公司(原振兴建筑公司),2015年2月2日,县法院判决居泰建筑公司为景园小区房屋质量问题责任主体,判决生效后须立即对景园小区1A号楼实施拆除、对另两栋楼实施加固。督查组实地督查时,居泰建筑公司尚未提起上诉。

目前,该小区仅有2栋楼的住户办理了房产证(其中包括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鉴定为实施拆除的1A号楼),其他住户至今未能办理房产证。当地住建部门未能向督查组提供已办房产证居民楼的建设工程验收证明。

关于小区断电及电费被物业人员私分问题属实,该小区断电1天后,县政府即责令供电局恢复供电,且未让小区住户负担被私吞电费。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房屋质量监管、房产证办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会宁县委、县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明确由常务副县长包案,县住建局、国土局、安监局、督查考核局、信访局、农电局、法制办、桃花山新区管理所、会师镇政府等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负责化解该信访事项。二是尽快完成危房搬迁加固工作,在落实好地基沉降观测、汛期排水防范等措施的基础上,于8月31日前完成1A号楼搬迁及居民临时过渡安置、4D和5号楼维修加固、小区另外8栋楼质量安全鉴定等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快依法维权工作进程,及时跟进房屋质量问题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强化案件执行力度。四是由桃花山新区管理所牵头,对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进行调查,征求居民意见,制定改善物业管理的具体方案,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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