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1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就海南省澄迈县西达国营农场王某、仁兴镇水井村陈某等人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会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王某,男,26岁,海南省澄迈县西达国营农场前溪队人;陈某,男,51岁,海南省澄迈县仁兴镇美厚村委会水井村人。
2010年以来,王某、陈某等人,以联名信或走访等形式多次向国家信访局、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反映同一信访事项:澄迈县越权违法审批谷石滩水电站项目、项目所占土地安置补偿标准过低、占地补偿扣减10%面积不合理、有些农户土地补偿款扣减40%不合理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谷石滩水电站是澄迈县的重点建设项目,自2003年先后报经澄迈县人民政府、省水务局、省国土资源环境资源厅、省发展与改革厅及县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建设。水电站库区总面积约2787.43亩,该项目工程于2006年动工,2010年12月建成投运。2008年—2010年,该项目业主宝信实业有限公司根据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澄迈县征用集体土地三项补偿费计算标准及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澄府函〔2003〕147号文件),先后与仁兴镇美厚村、美厚村委会南初村民小组等权属单位签订《土地补偿协议》,就库区所淹没土地给予补偿。因土地纠纷和丈量误差等问题,与涉地村队集体协商后,双方同意按丈量登记面积核减10%予以确认;美厚村一些被占土地权属为村集体所有,经村民讨论后,议定按一定比例提取土地补偿款作为集体提留款,有些农户户口不在本村,故提取比例相对较高(40%)。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用地单位占地合法性、项目占地面积有误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当地政府已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适时公示谷石滩水电站项目用地批复文件;二是对库区范围内淹没土地位置、面积、地类等情况逐一核实,妥善解决新增加的被淹土地补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对水电站建设形成的周边群众通行困难等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及时筹措资金,尽快解决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