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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温某等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6-1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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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5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组成督查组,就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温某等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察看现场、约谈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温某,男,农民,住山西省介休市绵山镇南槐志村;信访人李某,女,农民,住山西省介休市绵山镇南槐志村。

2015年2月,温某、李某等人向国家信访局反映,2008年,其村村委会与绵山风景区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将村民的口粮田200多亩承包给该风景区,期限至2025年。但2013年,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将200多亩土地一次性卖给了风景区,其中80.2亩土地有征地批文,补偿标准为每亩2.4万元,补偿款已拨付到村,但按照每亩每年140元发放而没有一次性发放给村民。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2008年,介休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绵山镇南槐志村签订协议,租赁该村土地180余亩,其中用于绵山风景区换乘中心建设的80.26亩已于2013年补办审批手续,其余100余亩土地仍为流转用途,旅游旺季时作为临时停车场用途。

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征地补偿款问题,经查,用于建设风景区换乘中心征用的80.26亩土地,每亩以2.4万元进行补偿,符合山西省征地补偿规定的相关标准。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补偿款的发放方式为被征地农民每亩每年140元,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3000元。140元亩/年的补偿标准是640元/亩/年的补偿费减去原土地流转时已发放的流转费500元/亩/年。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补偿款每人3000元,村委会已发放每人1800元,剩余的1200元还未发放。关于信访人反映多扣除两家各约1万余元,村委会解释是抵偿了他们应交未交的12年机动地承包费。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土地征收、村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介休市和绵山镇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举行听证会。5月20日前,由绵山镇组织国土局、农经办、信访局、支部、村委、村民代表、信访人就该村征地补偿、机动地收费等主要问题等进行一次专题听证会,促进征地补偿公平、公正。二是进行公示。5月20日前,南怀志党支部、村委会召开一次两委代表会议,就征地以来款项的发放去向,结合温某等再次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村民进行详细公示。三是约见信访人。村委会与信访人沟通谈话,对村两委平时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与信访人沟通解释,消除隔阂。四是答复信访人。5月25日前,由绵山镇政府对温某等提出的征地补偿和后期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答复意见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五是及时发放补偿款。80.26亩土地补偿费中未发放到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1200元,于6月20日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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