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5到16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有关部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新闻记者组成督查组,就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吴某上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查看现场、面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吴某,男,建湖县近湖街道镇南村吴河组人。2013年12月31日、2015年2月4日,两次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反映森达集团与当地政府相互串通,多次违法征收村民集体土地约360多亩(含信访人户的4.7亩承包地),未予以补偿,且认为征收土地无合法手续,村民对此不同意征收,失地后无生活保障,要求上级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征地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森达集团前身为村办集体企业。2000年经盐城市政府和建湖县政府批准改制,现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职工持股会、自然人参股的股份制企业。2000年改制时,经建湖县国土管理局确认,森达集团实际使用镇南村土地12宗305.5422亩,其中,国有土地出让2宗120.5319亩,集体建设用地10宗185.0103亩,均有县政府及国土部门批准手续。根据当时的《江苏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森达集团征用镇南村吴河组土地的青苗补偿费已经发放到户;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全部支付到镇南村,用于养老金、生活补助、困难救助等支出。其中涉及信访人吴某承包土地3.38亩,已于当时领取青苗补偿费。另外,镇南村从1994年开始实施村民养老金制度(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每人每月160元),吴河组标准稍高,为每人每月230元。除此之外,从2008年起,吴河组每位村民还享受每年600元的生活补助;从2012年8月起,按不同年龄段为每位在册村民办理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吴某夫妇原都是森达集团职工,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现二人已退休,每月分别领取退休养老金805.7元和1153.1元;另外,二人还分别每月领取村里发的230元养老金。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土地征收、社会保障等政策宣传和村级财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建湖县政府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建湖县已责成近湖街道安排审计、农经部门对镇南村与吴河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把村民疑惑的问题查明白、理清楚,审计调查结果6月20日前在镇南村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中向村民进行公示,给村民一个明白账。二是加大土地等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建湖县已落实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云,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徐宁建牵头,县国土局、县人社局、近湖街道和镇南村联合成立政策宣传、矛盾化解两个工作小组,将涉及土地征收、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向村民宣传到位,解释清楚,消除疑虑,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确保基层稳定。三是确保村集体合法收益及失地农民利益。建湖县要求森达集团坚决按照盐城市政府盐政发〔2000〕29号和建湖县政府建政复〔2000〕26号文件精神,确保村民股利正常支付,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既保护好村集体和失地农民群众的利益,又支持好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有效控制风险,使村集体合理收益和失地农民生活得到可靠保证。对近湖街道镇南村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已为镇南村吴河组等被征地农民办理了生活保障,今后将针对物价变动情况,按政策适时提高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标准,其所需资金均由县级财政支付,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待遇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