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7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有关部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新闻记者组成督查组,就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陈某等信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见信访人及有关当事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陈某,男,汉族,住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北沟街道新东村三组。2014年10月30日,陈某等11人联名写信反映其11户是危房户,房子均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向政府申请翻建,但一直未被允许,要求允许翻建。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陈某等人反映的房屋、宅基地所在地新东村,位于无锡—新沂工业园一期规划范围内,该园区是江苏省委、省政府2006年批准建立的无锡与徐州南北共建园区,由无锡市高新区与新沂市合作共建。根据《无锡—新沂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内容,陈某等反映房屋翻建地块为规划中的生活协调区,主要用于农村居民拆迁安置,以及产业工人、技术人员生活休闲场所。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中心城区规划应当包括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市政府和无锡—新沂工业园将新东村所属范围划定为禁建区。部分群众对禁止房屋翻建表示不理解,有的已成危房还不允许翻建。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城乡规划及危房翻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新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关于城区内危房问题处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实事求是处理危房问题,防止简单的“一刀切”。二是根据原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由陈某等人向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提出申请,经鉴定9户为D级危房,可以申请收储预安置或按照原合法面积原拆原建。信访人对此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