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8日至19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苏省有关部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新闻记者组成督查组,就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陈某上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查看现场、面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陈某,女,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陈桥街道河口村村民。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陈某多次通过来信或走访等方式,反映当地政府在2011年204国道辅道工程建设中,没有合法手续且未与本人签订协议的情况下,2013年2月强占其1.3亩土地未补偿,并对其房屋强拆,致使其全家生活无保障,要求赔偿损失。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011年在204国道辅道工程建设中,港闸区政府根据有关农村道路审批相关法律政策,流转了陈某家土地2.04亩(包含上访人反映的1.3亩),将土地流转费记挂在河口村经济合作社的账目,并一直与上访人联系,商量土地流转和房屋拆迁等问题。由于上访人2011年外出打工,一直未领取土地流转费,也没有参加安置,当地政府未对其房屋进行拆除。自上访人反映问题以来,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了化解该事项的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通过教育、救助、借款、帮扶多种形式给予其家庭支持。一方面通过政策教育,向信访人解释农村道路征地政策,引导其家庭成员加入失地安置;另一方面,开展帮扶救助,针对其长期不在家,房屋损坏的问题,政府出资修缮房屋,解决其居住的问题。通过耐心细致做工作,信访人理解了征地、安置和拆迁政策,2015年2月,信访人领取了自2011年至2014年挂在河口村经济合作社的土地流转金44242元,其家庭成员参加了安置,并与政府签订了房屋拆迁和补偿协议。目前,信访人正在装修安置的房屋,对处理结果满意,于2015年2月签订了息诉罢访保证书。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土地征占、政策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意见。对此,港闸区委区政府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全区流转土地用于农村道路建设的情况,及时办理和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切实保障被占地群众的权益。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力度,特别是对村民关注的土地征收、失地农民与社保接轨等相关政策,在说懂、说细、说通上下功夫,打消群众顾虑。